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16日 02:15 中国证券报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08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5月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5月14日在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9名,实亲自出席董事9名,3名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周奕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9-084)。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083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5月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5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监事5名,实亲自出席监事5名,其中,3名监事参加现场会议,2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增先生主持,经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自董事会会议(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9-08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9-084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达兴业”)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16号)核准,2017年8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164,013,697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5,341,494.7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397,481.07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23-0000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共使用该次募集资金合计62,832.64万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36,000万元,项目建设投入26,832.64万元。

  截至2019年4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截至2019年5月10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554,553,519.19元,分别存储在公司及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2019年5月1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银行存储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专户余额为截至2019年5月10日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偿还专户后的金额。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要求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及投资进程,现阶段募集资金仍存在部分暂时闲置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节约财务费用1,522.50万元(按最长期限一年及目前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4.35%计算)。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使用期限内,若募投项目因实际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出目前的预计,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公司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2019年5月14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鸿达兴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鸿达兴业 募集资金 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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