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05月16日 02:15 中国证券报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033,419股,已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故截至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数为367,970,062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冷志斌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施金霞女士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表)共34名,代表股份138,469,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30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名,代表股份27,025,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4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6名,代表股份114,507,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1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名,代表股份23,961,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19%。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46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025,71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46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025,71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8,46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025,71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46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025,71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46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025,71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46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025,71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46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025,71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469,2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025,71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戴文东、郑华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股东大会 表决权 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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