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04月26日 11:47 证券日报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19-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4元。截至2017年10月17日止,募集资金总额56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89,981.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16,190,018.2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8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42,561,434.03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69,881,283.95元,2017年募投项目新增投入7,598,158.94元,本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投入65,081,991.1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因公司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已经终止,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的募集专户资金及销户前产生的利息已按规定转至基本账户,该专户余额为0。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除上表列示金额外,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10,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止2018年11月14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8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172.69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终止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为17,620.01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6,900.71万元,用于建筑工程、生产设备及安装等。截止项目终止前,该项目尚未正式实施,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172.69万元(含利息)。该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原因如下:

  “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立项至今受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影响,国内整车市场销售增速呈放缓趋势,2018年三季度乘用车市场销售同比下降,下游行业市场整体处于缓慢增长甚至部分下滑的环境中。此外,公司主要原材料车用板材受多重因素影响,涨幅较大并居高不下,显著提升了公司经营成本。同时,该募投项目原规划产品受主要目标客户项目进度及预期变化影响,导致项目一再延期启动,从而推迟了所在区域新客户、新项目配套开发的进程,公司目前已承接项目及预计订单不足以支撑该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基于上述因素,公司结合未来发展的整体战略,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对原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进行终止。

  (三)终止该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和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以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四)该募投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7,172.69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待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上述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苏州金鸿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金鸿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金鸿顺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金鸿顺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表: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至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年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金鸿顺 募集资金 汽车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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