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年04月26日 11:45 证券日报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9-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7月7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46,818,2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1,051,685.6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05,766,514.4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7月24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4000021029200498670、608566622、337010100101034872、5840000010120100378242、811030101380023453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将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其中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为5840000010120100378242、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账号为8110301013800234534的期末余额为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严格按照《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执行,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均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东方嘉盛 募集资金 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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