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善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堂”、“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160号文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一心转债”,债券代码为“128067”。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60,263.92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02.6392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19年4月19日(T日)结束,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4,907,556张,即490,755,6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1.43%。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9年4月23日(T+2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102,88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10,288,6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5,94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594,400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此外,《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发行余额6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数量合计为15,950张,包销金额为1,595,000元,包销比例为0.26%。
2019年4月25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开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6551669
发行人: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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