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2019年04月23日 03:37 中国证券报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22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和“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0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向9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671.59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3,409,999.1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53,421,987.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9,988,011.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验资报告。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1.复合片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复合片项目累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149,941,176.04元,完成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额的92.98%。项目主要生产厂房及主要产能设备基本建设、购置完成,其中关键设备六面顶合成压机已全部安装完成并陆续投入使用,仅余部分少量配套辅助生产建筑工程及零星配套设备未完。

  2.研发中心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项目累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18,567,585.15元,完成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额的13.01%。项目主要进行了部分研发设备设施、检测试验仪器的购置与安装。研发中心项目主体大楼尚未建设,部分研发设备尚未购置安装完毕。

  三、调整项目实施进度原因说明

  1.复合片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原因

  复合片生产主要分为合成生产环节和辅助加工环节。从已经形成的生产能力上来看,一方面,复合片项目具有多产品柔性生产能力的合成生产设备六面顶合成压机已经陆续投入使用,随着复合片产品推广进程,其复合片产品产能将得到逐步释放和发挥;另一方面,中南钻石统筹规划,综合利用复合片产品原有生产基础和项目新增的辅助加工生产能力,在缓建配套辅助生产配套设备设施情况下,暂时能够动态满足当前复合片产品辅助加工能力需求,未对前期复合片产品推广产生影响。

  从产品市场需求来看,近年来复合片产品市场的增长速度并未达到项目编制时的发展预期,基于规避市场风险的考虑,中南钻石拟再次适当放缓后续辅助生产部分建设进度。未来,中南钻石将随着复合片产品需求增长和产能增加,进一步加快项目后续配套设施建设,确保项目实际建设效果。

  2.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原因

  中南钻石旨在通过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加强对外技术交流合作,不断促进中南钻石技术创新,提高技术研发能力,提升其技术的领先地位。

  中南钻石充分利用原有生产科研设施,通过研发中心项目建设逐步补充完善超硬材料研发条件,将超硬材料的研发与生产线技术改造、技术进步同步推进,加快了研发成果转化。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已累计购置研发设备设施及检测试验仪器130余台(套),部分关键研发设备极大程度提高了其研发装备水平、扩展了研发领域。

  中南钻石坚持以提高研发技术实力为主,重点完善研发设备设施、检测试验仪器等基础条件,暂未开展研发中心项目主体大楼的建设。已购置的研发设备设施、检测试验仪器等利用现有场地布置,主体大楼的缓建没有对研发工作的开展产生负面影响。

  中南钻石目前正根据市场形势变化,结合其长远发展目标及科技开发计划等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研发设备设施及检测试验仪器等基础条件,稳步推进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将项目建设与中南钻石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相结合,积极开拓新研发领域,切实把募集资金用好、用到位。

  四、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结果

  鉴于以上情况,为保证中南钻石“复合片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更为稳健的投入,逐步释放效益,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公司拟将上述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的调整不会对公司及中南钻石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督促中南钻石推动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提升公司整体实力,促进公司稳步发展。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和“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复合片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中南钻石对“复合片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复合片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调整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中南钻石对“复合片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上市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项目原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事项无异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23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

  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

  建设内容调整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申田”)对“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在满足当前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和江西申田高纯石墨生产能力和内外部有效需求的前提下,不再进行新的投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0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3年11月27日向9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671.59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68元。截至2013年11月28日,共募集资金1,323,409,999.1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53,421,987.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69,988,011.39元。截至2013年11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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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相关情况

  (一)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江西申田“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已完成投资3979万元,已购置石墨化炉、起重机、净化系统、冷却系统、筛料系统、定硫仪、包装机、冷渣机、X射线衍射仪等工艺设备28台/套,并交付使用;新增建筑面积12675平方米,其中:新建2#、3#仓库8548平方米,石墨化车间建筑面积4127平方米。

  (二)“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调整原因

  以等静压成型技术生产的特种石墨(等静压)是新型石墨材料,主要用途为:直接式单晶硅炉用石墨材料、有色冶金连铸用石墨结晶器、电火花加工用石墨等领域。

  该项目立项之初,根据国家发展规划,随着太阳能、核能、风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碳素新材料的需求量将有较快增长;同时,当时国内产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仍存在产能瓶颈,特种石墨(等静压)产品的利润率将有望处于较高水平。

  但在2013年以后,中国新能源材料的光伏产品受到欧美国家的“双反”政策打压,等静压特种石墨需求直线下降。后期随着国内相关技术水平以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静压石墨市场形势较项目可研初期出现了较大变化,国内石墨行业产能持续扩张甚至膨胀而导致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市场最直接的表现是产能激增、价格下滑。

  结合市场情况,为降低风险,中南钻石及其子公司江西申田在“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对控制了建设进度和建设内容,前期仅对等静压石墨产品和现有高纯石墨产品通用生产线部分进行了适当建设。

  (三)拟调整的建设内容

  1.建设目标

  建设目标由原批复新增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调整为年新增石墨纯化加工能力3500吨。

  2.主要建设内容

  2.1 土地购置方案

  原方案拟征用江西省奉新县工业园区内三个地块共计182.65亩用于项目建设,分别是位于江西申田南部的地块(26亩)、东侧的地块(27亩)以及明珠大道南侧地块(129.65亩);调整后方案为仅购置江西申田东侧27亩地块用于项目建设。

  2.2 土建方案

  原方案为新增建筑面积55,796平方米;调整后方案为新建石墨化车间1栋、新建仓库2栋,共新增建筑面积12,676.16平方米。

  2.3 工艺方案

  原方案主要根据特种石墨(等静压)产品工艺需要进行建设,新增主要工艺设备64台(套),主要涉及原料煅烧配料、磨粉筛分、混捏压型、焙烧、石墨化提纯以及检测维修等工段;调整后方案为建设石墨化炉1组,承担负极粉的石墨化、提纯工艺生产任务,新增工艺设备仪器30台(套)。

  2.4 公用工程、环保及物流方案

  原方案涉及物流运输、给排水、消防、通风、电气及环保设备,新增相关设备143台(套);调整后方案新增各类公用工程及环保、物流设备设备等22台(套)。

  3.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由原批复总投资48,058.92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由29,911.92万元,新增流动资金18,147万元。

  调整后总投资6,824.04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4,024.0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658.2万元),新增流动资金2,800万元。

  4.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由36个月调整为60个月(2014年4月-2019年4月)。

  5.预期经济效益

  调整后项目达纲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润260万元。

  三、“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后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新增石墨纯化加工能力3500吨/年,主要用于生产人造金刚石用原材料石墨纯化粉产品的生产。该项目投资终止后,预计剩余约1亿元配套募集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其他新的项目建设,目前新项目尚处于论证阶段,待条件成熟时再履行相关手续。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对江西申田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江西申田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是基于国内外特种石墨市场竞争和发展环境的现状以及未来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而进行的,有利于规避项目盲目扩大发展带来的投资风险,与中南钻石及江西申田未来发展方向一致。

  本次对江西申田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江西申田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并终止继续投入。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江西申田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对江西申田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是基于国内外特种石墨市场竞争和发展环境的现状以及未来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而进行的,符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江西申田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并终止继续投入。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调整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并终止继续投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上市公司调整该项目建设内容并终止继续投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调整该项目建设内容并终止继续投入事项无异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并终止继续投入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并终止继续投入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24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

  以“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大颗粒项目”)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韧性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37,687,298.3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的日常生产经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0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3年11月27日向9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671.590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68元。截至2013年11月28日,共募集资金1,323,409,999.1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53,421,987.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69,988,011.39元。截至2013年11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33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外,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于2018年8月10日适时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11月13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和专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1月28日,公司及项目实施方中南钻石、中信证券与专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召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人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高新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各方均严格履行协议明确之募集资金监管责任和义务,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颗粒项目累计实现效益3,680万元,高韧性项目累计实现效益8,247万元。

  三、“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大颗粒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2013年1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中南钻石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27,370.25万元。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大颗粒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18,890,000.00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完成投资381,217,825.58元,节余募集资金37,672,174.42元;“高韧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00,820,000.00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完成投资400,820,000.00元,节余利息15,123.89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大颗粒项目”所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中南钻石使用自筹资金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69,560,630.47元资金未能置换;

  2.在“大颗粒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在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有效的控制了成本,降低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节余;

  3.“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期间产生的利息,包括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实际节余资金总额为37,687,298.31元(含利息收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前述节余资金37,687,298.31元(含利息收入,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中南钻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资金划转和其他后续相关手续。

  六、中南钻石承诺

  本次永久补流资金仅限于与中南钻石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中南钻石将“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中南钻石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中南钻石将“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中南钻石将“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中南钻石将“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次中南钻石将“大颗粒项目”和“高韧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配套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配套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25

  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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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特种”)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8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八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804,014元,募集资金总额2,047,592,689.82元,在扣除发行费用56,281,347.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1,311,342.33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168,804,014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41号)。

  二、江机特种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本次重组所募集的配套资金对“研发生产条件建设项目”和“飞机零部件及高端防爆器材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等九个募投项目所涉及的全资子公司增资162,944.21万元,其中用于对江机特种“研发生产条件建设项目”和“飞机零部件及高端防爆器材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增资的募集资金54,130.32万元。该增资事项于2017年5月16日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11日完成募集配套资金的增资事宜,领取了由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为规范公司及江机特种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机特种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江北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驻吉化公司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江机特种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募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13日全部归还并存入江机特种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江机特种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1日全部归还并存入江机特种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江机特种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机特种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预计节约财务费用1,088万元(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导致江机特种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江机特种2019年军品订货再创历史新高。由于军品配套链条长,级次多,产品结算多集中在年末等原因,每年3月至10月是生产投入的高峰期,资金占用总量大,造成流动资金阶段性缺口。

  (三)江机特种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本次江机特种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江机特种将用生产经营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江机特种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补流到期前江机特种将按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在补流期间募投项目实施有需要,江机特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

  (四)江机特种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意见。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江机特种使用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江机特种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江机特种此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江机特种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江机特种使用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江机特种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江机特种此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其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江机特种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兵红箭全资子公司江机特种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深圳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机特种本次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6.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2019-11)。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26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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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反映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和子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经过充分评估,确定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经测试,2018年公司及子公司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6,713.6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转回337.09万元,应收票据计提444.4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397.00万元,存货计提6,133.76万元,固定资产计提75.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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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本期核销坏账准备为子公司核销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一)应收款项

  2018年,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采用如下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金额占应收款项余额10%以上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风险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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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1中,因解缴部队产品发生的应收款项,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但对三年以上未收回的部分,应按其预计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2中,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按其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如果对方企业已列入破产计划,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3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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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合4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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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对该项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4.其他方法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照上述方法,2018年,各子公司累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504.36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43.81万元,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金额994.72万元,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09万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444.45万元,影响当期损益金额375.96万元。

  (二)存货

  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以期末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成本、费用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为基础确定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方法,2018年,各子公司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133.76万元,其中,原材料计提2,367.84万元,产成品计提2,617.94万元,影响当期损益金额6,133.76万元。

  (三)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公司在年底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有确切证据证明已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者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表面该项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对于确定已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以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两项差额作为确定其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

  按照上述方法,2018年,各子公司累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5.52万元,影响当期损益金额75.52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6,713.64万元,影响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194.12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7.84%。

  四、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度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2018年度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2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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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为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长期挂账、催收无果的部分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本次核销坏账共计8,638,862.16元。长期以来,公司积极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部分案件已胜诉,但因涉及被执行单位无可供执行财产等客观因素,上述款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收回,后期回收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在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采用账龄分析法或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核销不会对本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坏账核销后的管理

  本次坏账核销后,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采取账销案存的方法进行管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并保留对款项的追索权,并通过落实责任人员等方式,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偿债能力情况,发现对方具备偿债能力时及时要求对方履行清偿责任。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2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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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规定执行。

  2.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2018年9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及时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简化了套期会计的规则,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了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上年同期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产生重大影响。

  2.财政部财会〔2018〕15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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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影响如下:(1)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2)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公司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29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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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回购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对象承诺补偿股份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事宜,同意公司总股本由1,403,461,644股减少为1,392,558,98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为1,392,558,982元,并就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如下修改:

  一、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3,461,644元”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2,558,982元”。

  二、原“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03,461,64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修改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92,558,98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后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补偿措施对应的股份回购注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信息披露”,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章程修订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章程修订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12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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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兵红箭”)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9日以邮件和口头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南阳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会6人,分别为陈建华、魏军、扈乃祥、牛建伟、韩赤风、董敏。董事李晓颖先生和李玉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董事陈建华先生和牛建伟先生代为出席,并就本次董事会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吴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独立董事韩赤风先生代为出席,并就本次董事会所议事项进行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建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大华审字[2019]002649号审计报告,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1元(含税),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8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同意通过2018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军民品科研项目投资计划安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军民品科研项目投资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拟处置固定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拟处置固定资产的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建华、魏军、李晓颖、扈乃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地方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建华、魏军、李晓颖、扈乃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5.92亿元的担保。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建华、魏军、李晓颖、扈乃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和“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对“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和“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拟调整“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对坏账的核销处理。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的公告》。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的变更。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减少公司总股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17日在南阳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30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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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19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1.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忠)

  7-2.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敏)

  7-3.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赤风)

  7-4.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宏)

  7-5.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锦桥)

  8.关于确定2018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9. 关于确定2018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的议案

  10.关于201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11.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2019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拟调整“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15.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6.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公司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议案11、议案12、议案13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特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西安现代控制技术研究所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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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5月16日上午9: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华,周颖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9

  2.投票简称:中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如有):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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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面的方框中选择一项,以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含当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9-13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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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南阳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4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人,分别为杨世平、温志高,监事郭长吉先生和王建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分别授权杨世平先生和温志高先生代为出席并就本次监事会所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大华审字[2019]002649号审计报告,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1元(含税)。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8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的议案》

  同意通过2018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杨世平、郭长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地方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杨世平、郭长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5.92亿元的担保。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杨世平、郭长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和“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和“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精密加工用高品级聚晶立方氮化硼复合片(PCBN)、聚晶金刚石复合片(PCD)系列刀具材料产业化项目”和“超硬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调整“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申田碳素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特种石墨(等静压)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将“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南阳大颗粒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南阳高韧性工业钻石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对坏账的核销处理。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部分会计政策的变更。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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