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2日 01:44 中国证券报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07,808,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产品、经营模式和业绩驱动因素

  本年度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本公司是工业过程控制领域专业从事全系列智能控制阀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来产品和服务的专业化技术研发、工艺创新,通过多行业大中型客户大型项目的经验积累,在工艺、技术和产品创新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独特优势。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 P 系列单座套筒阀、M 系列套筒调节阀、W 系列蝶阀、R 系列球阀、Z 系列物料阀、F 系列防腐阀、Y 系列自力式调节阀、J 系列角型控制阀、T 系列三通调节阀等。

  公司在整个经营过程中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依据销售合同来组织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是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设计、采购、生产均围绕销售进行。由于行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智能控制阀技术工艺复杂、个性化程度高,公司往往通过参与大型工程项目的招标,在中标后再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本年度的主要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产品优化、落实产品品质提升,加强销售渠道和检维修存量市场建设,优化内部组织架构模式,本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取得较为明显的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所处的行业地位

  根据《控制阀信息》对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控制阀厂商进行的调查分析,结果显示, 2018年度行业总销售额超过270亿元人民币,终端用户行业主要集中在石化化工、石油天然气、轻工、发电和其它行业。根据“十三五规划”,预计“十三五”期间包括化工新能源在内的产业规模将稳步提升,化工新材料、高端石化、传统化工产业升级将是重点发展方向。总体上,智能控制阀产品需求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和钢铁行业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复苏迹象。公司深耕控制阀行业多年,具有较为充足的技术储备,在石油化工行业,更是有突出优势,在中石化2018-2019年度框架招标中,公司在七个标段获得了五个第一、两个第二的优异成绩。2019年1月11日,在中国石化易派客阀门专区推进会暨阀门供应商年度总结大会上,公司获得了2018年度“优秀阀门供应商”、“深度合作奖”两项荣誉,成为行业中唯一一个获此两项殊荣的控制阀供应商,这充分展现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客户美誉度和产品声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22,240,000.00为基数,每10股转增7股,考虑上述影响,调整了2016年、2017年每股收益。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十三五”期间,我国宏观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发展地势态,石油、化工等相关下游行业仍将维持较大的投资规模,控制阀产品,特别是智能控制阀产品的市场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管理层始终秉承“团结敬业、创新卓越”的企业精神,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根据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努力提高研发能力,适时优化市场布局,持续深化内部管理,实现了营业收入、利润的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605.11万元,同比增长22.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4.38万元,同比增长32.3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新取得授权专利27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20件,外观设计专利3件。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于2018年12月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截至2018年年报披露日,发行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待获得证监会发行批复之后将稳步推进后续工作。本次拟投资的项目建设投产后,将有利于缓解目前的产能瓶颈,在较大程度上改善产品的技术和工艺水平,逐步完成公司以中高端产品为主的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抢占中高端控制阀国产化趋势的市场先机,并逐步推进中高端特种控制阀领域的国产化替代进程。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动营运管理改革,成立并推行了以5个营运中心为主体的营运管理模式,充实并大力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与后备管理队伍的培养,在管理层逐步推行了总经理直接面训的制度;公司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公司员工构成与员工队伍正在不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经营指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并全面达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创造了公司历史最好的经营业绩。年中,公司在中石油8个项目的框架招标中全部入围主力供应商;年末,公司在中石化共七个控制阀标段的框架协议全国公开招标中以五个第一、二个第二的优异成绩,在行业内名列前茅,公司的市场地位与行业的影响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为公司下阶段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017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09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上午9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沈剑标先生所作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发展态势平稳。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0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605.11万元,同比增长22.32%;营业利润7,511.58万元,同比增长31.43%;净利润6,304.38万元,同比增长32.32%。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在总结2018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2019年度的市场状况和新增产能,确定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为目标,力争实现利润的同步增长。同时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约1.5亿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925,398.64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892,539.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0,068,387.40元,减去上年度派发现金股利9,779,2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3,322,046.18元。

  公司本着兼顾发展并考虑股东利益的原则,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7,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总计支付现金股利12,468,480.00元;送红股0股;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332,492,800股。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5号)的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80,415.1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923,584.90元。实际募集资金与部分发行费用合计231,704,000.00元于2017年5月31日到位,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验字[2017]3977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董事会批准,2017年6月20日、2017年11月2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无锡梅村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三家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定,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拟订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的董事及监事薪酬部分。

  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剑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及其家属为公司向中信银行197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经审查,已发生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是公司股东及其家属支持公司发展的行为,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剑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因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及其配偶蒋群慧女士与公司之间存在必要的关联担保事项,2019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

  《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执业水准,同时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

  《关于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2017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所有债权进行清查,拟对确无法收回的债权予以核销,并计入2018年度损益。2018年度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2,650,677.19元,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关于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15日(周三)下午14:00,在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一楼101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10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下午13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0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605.11万元,同比增长22.32%;营业利润7,511.58万元,同比增长31.43%;净利润6,304.38万元,同比增长32.32%。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在总结2018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2019年度的市场状况和新增产能,确定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为目标,力争实现利润的同步增长。同时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约1.5亿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17年度经营情况及2018年度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19年度的经营目标、市场开拓及发展规划制定的财务预算报告客观、合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925,398.64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892,539.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0,068,387.40元,减去上年度派发现金股利9,779,2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3,322,046.18元。

  公司本着兼顾发展并考虑股东利益的原则,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7,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总计支付现金股利12,468,480.00元;送红股0股;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332,492,800股。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5号)的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80,415.1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923,584.90元。实际募集资金与部分发行费用合计231,704,000.00元于2017年5月31日到位,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验字[2017]3977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董事会批准,2017年6月20日、2017年11月2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无锡梅村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三家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8、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及其家属为公司向中信银行197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经审查,已发生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是公司股东及其家属支持公司发展的行为,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及其配偶蒋群慧女士与公司之间存在必要的关联担保事项,2019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

  《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2017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所有债权进行清查,拟对确无法收回的债权予以核销,并计入2018年度损益。2018年度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2,650,677.19元,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关于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13、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5、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16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周三)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8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由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及其他相关公告。

  以上全部议案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8、议案9为涉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沈剑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下午16:3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澄、马伟豪

  联系电话:0510-88551877

  传真:0510-88157078

  邮箱:sjf@wuxismart.com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

  邮政编码:21411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案表决意见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附件二: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

  1、此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下午16:30。

  3、请用正楷字填写(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7”,投票简称为“智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08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5号)的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0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80,415.1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923,584.90元。实际募集资金与部分发行费用合计231,704,000.00元于2017年5月31日到位,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97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6月2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无锡梅村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三家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11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能特种阀门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自2018年12月15日起,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业务归并至无锡东门支行,本公司在交通银行的开户行名称由“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变更为“交通银行无锡东门支行”,户名、账号均未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请见2018年12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名称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表1。

  (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771.98万元(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6.92%。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系项目尚在建设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款项均存于募集资金专户,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募集资金将逐步投入使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科技中心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提供技术保障,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旨在加强企业营销能力,尤其是备品备件服务型市场的开拓能力,因此这两个项目的效益均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2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投入较大资金建设“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提前投入6,104.38万元,符合置换条件的金额为457.54万元,截止2018年2月,本项目已进入设备采购阶段,如不作调整,公司预计节余超过5,500.00万元;且“科技中心项目”和“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预计资金缺口较大,综合以上因素,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更有效地完成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增强公司经营实力,公司决议将“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金额划转2,500.00万元至“科技中心项目”,划转3,000.00万元至“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变更调整前后投资额如下: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公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期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11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925,398.64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892,539.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0,068,387.40元,减去上年度派发现金股利9,779,2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3,322,046.1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7,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总计支付现金股利12,468,480.00元;送红股0股;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332,492,8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12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沈剑标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因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及其配偶蒋群慧女士与公司之间存在必要的关联担保事项,2019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

  三、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沈剑标先生,任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直接持有公司37.48%的股份,同时通过天亿信间接控制公司1.5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蒋群慧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剑标先生的配偶。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 沈剑标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蒋群慧女士为沈剑标先生的配偶。

  四、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自然人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或持有的公司股票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解决公司的银行贷款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产生的全部债务的担保问题,体现了股东及其家族对上市公司发展的支持,也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五、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

  (一) 关于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无担保费用,也不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经审阅本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了解了2018年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和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公司预计的2019年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贷款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产生的全部债务而提供的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也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 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9年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遵循了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2018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实际经营所需,不存在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预计的2019年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认可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总结情况,并同意公司2019年的预计关联交易。

  八、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计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13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执业水准,同时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7、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14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内容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该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以下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 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 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 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 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 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 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 在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017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三、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公司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15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所有债权进行清查,拟对确无法收回的债权予以核销,并计入2018年度损益。2018年度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2,650,677.19元,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18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1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6.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4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704,000.00元(以下非特别说明币种均系人民币),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3,780,415.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22,923,584.9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31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验字[2017]397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6月2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中国银行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无锡梅村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三家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17年11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能特种阀门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无锡东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8,780,415.1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共计192,060,004.93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56,245.92元,募集资金专户结存余额37,719,840.89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公司承诺投资的项目为: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科技中心项目和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18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2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募集资金在现有项目间调整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投入较大资金建设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提前投入6,104.38万元,符合置换条件的金额为457.54万元,截止2018年2月,本项目已进入设备采购阶段,如不作调整,公司预计节余超过5,500.00万元;且“科技中心项目”和“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预计资金缺口较大,综合以上因素,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更有效地完成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增强公司经营实力,公司决议将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金额划转2,500.00万元至科技中心项目,划转3,000.00万元至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前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

  ■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系项目均处于建设期所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6月2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7]5056号《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71.43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

  2017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使用不超过1.8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表示同意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8年7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延长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延长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表示同意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无余额。

  (2)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及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7,719,840.89元(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6.92%。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主要系项目尚在建设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款项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募集资金将逐步投入使用。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科技中心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提供技术保障,营销导向型区域服务中心总部建设项目旨在加强企业营销能力,尤其是备品备件服务型市场的开拓能力,因此这两个项目的效益均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年产1万套高性能智能控制阀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尚未建成投产,无法计算项目实现效益,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尚未投产,未计算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0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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