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9年04月02日 02:01 中国证券报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2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通知,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42,871,8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8%,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 301,868,0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68.16%。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456,844,7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2%,完成上述交易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312,0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1%,占所持公司股份的 68.31%。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3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7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修订稿)》。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114)。

  一、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情况

  2018年8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18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5),2018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3),2018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超过总股本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6),2018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34),2018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51),2018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56),2019年1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2019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540,159股,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的1.570%,最高成交价为16.1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1,510,210.88元(含交易费用),前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为897.53万股(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7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946.36万股的25%。

  (三)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31

  债券代码:128016        债券简称:雨虹转债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雨虹转债(债券代码:128016)转股期为2018年3月29日至2023年9月25日;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2.63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9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公开发行了1,84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40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7]645号”文同意,公司18.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7年10月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雨虹转债”,债券代码“128016”。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雨虹转债自2018年3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38.48元/股。

  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999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999907股,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0日。根据上述规定,“雨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38.48元/股调整为22.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20日生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7.9337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为2.89万股,回购价格为3.5883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为688.0438万股,回购价格为4.6706元/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为16.9999万股,回购价格为10.6824元/股,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的登记手续。

  由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经计算“雨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22.55元/股调整为22.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12月18日起生效。

  二、雨虹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雨虹转债因转股减少11,900元,转股数量为524股。截至 2019年3月31日,雨虹转债剩余金额为1,839,472,900元。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1、由于高管锁定股年度解锁,导致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177,114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2,177,114股;同时,2019年第一季度,雨虹转债转股数量为524股,增加无限售条件股份524股。综上,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共计增加2,177,638股。

  2、2019年第一季度,雨虹转债转股数量为524股,增加总股本524股。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5762629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东方雨虹”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雨虹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3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2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6亿元。因上述担保事宜暂未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基于审慎原则,为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同意不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被担保对象确定落实后另行决策。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取消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3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

  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年4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8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取消的议案为《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议案13《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对外担保公告》。

  2、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总额度6亿元。因上述担保事宜暂未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基于审慎原则,为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同意不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被担保对象确定落实后另行决策。

  本次取消议案的原因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2019年3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九)会议审议事项

  1. 《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7.《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1、议案3-8、议案10-1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9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3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2019年3月28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上述第11项、第12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十)提案编码

  ■

  (十一)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4号楼公司证券部

  4. 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1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蓓

  电话号码:010-85762629

  传真号码:010-85762629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十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本单位(本人)没有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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