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
2019年03月27日 03:12 中国证券报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后由于避免信息披露敏感期交易以及市场流动性持续偏紧导致未能及时筹措资金等因素的影响,林吉芳女士申请将增持计划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和2018年12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林吉芳女士的通知,获悉肖永明先生、林吉芳女士与深圳比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关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深圳比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与肖永明先生、林吉芳女士结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增持资金安排情况,拟增加原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基本情况及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林吉芳女士或其一致行动人深圳比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3、增持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4、增持规模:累计增持2000万股至3900万股(即公司总股本的1.003%-1.95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林吉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连续 12个月内增持数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实施期限:2019年6月1日前实施完成;

  8、资金来源:增持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林吉芳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32,7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919%,累计增持金额2400万元。截止目前,林吉芳女士累计持有公司股份4,161,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深圳比克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林吉芳及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林吉芳 藏格控股 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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