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7日 03:12 中国证券报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6.00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1,608,000.00元。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1.新能源材料业务:以碳酸酯系列产品为核心,副产品为丙二醇。

  2.基础化工业务:甲基叔丁基醚、液化气、环氧丙烷、二氯丙烷等产品。

  二、经营模式

  1.新能源材料业务经营模式:锂电池电解液材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型经营模式。

  2.基础化工业务经营模式:坚持走集约化的发展道路,发挥在技术和制造方面的优势,专注于油品添加剂和精细化工领域发展。

  采购模式:生产所需的原料油、液化气、甲醇等为大宗原料,通过积极开拓国内外供应渠道,与战略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严格的比质比价,采购性价比高的物料,实现了原料的稳定供应及低成本采购,满足生产需要。

  生产模式: “安、稳、长、满、优”生产运营模式,提供让客户满意的、高质量、稳定的优质产品,坚持以销定产,根据市场和生产状况编制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将计划下达至生产车间,依据市场需求及装置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销售模式:主营业务为石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全部通过市场化运作,以直销形式销售。销售定价以市场为导向,结合产品成本、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三、行业情况说明

  1. 新能源材料行业情况:

  (1)碳酸酯系列产品

  碳酸酯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碳酸二甲酯、碳酸丙烯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碳酸乙烯酯,主要用作生产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锂电池)电解液,电解液是锂电池关键材料之一,其需求直接受到锂电池市场市场需求和市场规模的影响,我公司是国内仅有的能够同时提供锂电池电解液五大溶剂及锂盐添加剂的公司。

  锂电池主要应用在3C数码,新能源汽车、储能三大领域。GGII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锂电池总出货量102GWh,同比增长27%,其中动力电池出货量占比63.7%,动力电池占比继续上升。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和锂电池在储能领域应用逐步增加,锂电池的需求增长确定性强,规模将不断扩大,锂电池需求增长必将带动电解液溶剂需求的增长。

  除锂电池电解液溶剂外,碳酸二甲酯产品在涂料、胶黏剂、医药、显影液、聚碳酸酯及溶剂生产等行业也有大量应用。目前传统应用行业需求增长缓慢但生产碳酸甲乙酯和聚碳酸酯等新兴需求增长显著,2018年除新投产厂家外,行业整体开工率大幅提高,预计未来工业品碳酸二甲酯需求量仍将不断增加。

  (2)丙二醇

  丙二醇主要消费在不饱和树脂和聚醚领域,同时在防冻液、烟草保湿、化妆品、涂料、医药方面有有一定的消费,但占比较小。2018年受聚醚市场需求稳定,原料环氧丙烷价格高位,厂家集中检修供应减少等因素影响,丙二醇全年价格高于往年,但随着国外丙二醇新增产能陆续投放市场,整体经济环境下行造成聚醚树脂等主要需求市场转冷等因素影响,丙二醇市场竞争将不断加剧。

  2.基础化工行业情况:

  2018年全球经济增速出现明显分化。全球经济受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以及美元超预期加息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影响,新兴市场货币暴跌,资本加速回流美国,给全球经济的复苏蒙上了一层阴影。欧洲主要国家经济景气度出现了回落趋势,中国经济在投资持续下滑和消费疲弱的情况下面临着较大压力,其他新兴市场国家也面临较大的货币贬值和财政压力,而美国经济在实体产业复苏下出现了一枝独秀的情况,第四季以来美国经济指标显示美国经济复苏也难以持续,全球经济复苏面临着较大风险。

  国内宏观经济三驾马车出口、消费、投资均出现不同程度趋缓,尤其去杠杆金融环境收紧导致信贷增长大幅放缓,减缓内需增长,叠加中美贸易摩擦外部环境因素,使得经济增长趋缓态势明显。公司的产品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随着我国化工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全球经济的复苏,石化行业进入更替周期。我公司凭借技术、产品质量等优势,生产运营平稳,盈利能力保持相对稳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是石大胜华大力实施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公司紧盯年度生产经营和管理目标,对内全面深化改革,对外加速拓宽市场,积极推进双轮驱动和轻资产战略,大胆革新,锐意进取,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在碳酸酯类产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龙头地位更加彰显,公司综合实力进一步加强。

  1.系统提升管理水平,促进本质安全和环保达标。2018年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引入杜邦安全咨询服务,与公司安标化实际、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效融合,以杜邦管理方法、理念为工具,系统化、全方位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全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紧密围绕公司业务战略布局,聚焦碳酸酯类和锂离子电池市场,碳酸酯类产品在巩固和扩大市场优势地位的同时,加速国内外新项目调研论证;基础化工领域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发展,调研探索新产品工艺;公司内部建立新兴业务专业团队,借力外部咨询机构,结合各大高校,联系国内外多家产业孵化机构,积极寻找孵化新的业务领域项目。

  3.优化生产管理,促进生产安稳长满优运行。以年度生产计划为主线,科学系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年度生产工作按计划完成,能物耗指标同比去年稳中有降,在大幅增加安全环保、技改、检修投入的情况下,同比去年各装置产品制造成本不增反降;规范装置检修、设备维修,完善生产异常预案体系建设,确保了各装置长周期安全平稳运行。

  4.加速技术改造,提升运营效率及产品质量。全年累计投资约1800万元,完成了26项技改,其中:碳四装置节能优化项目,综合节能效益显著;EMC装置连续优化改造项目,产量提升幅度显著;EC装置均相催化剂技术更新项目,有效实现能耗降低。

  5.加强人才队伍及激励机制建设。引进关键紧缺人才,着力打造支撑战略发展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管理人才队伍、技术研发人才队伍;委托外部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全面绩效薪酬体系改革,切实提升薪酬激励作用;实施技术管理双通道改革,打通各类人员职业发展通道。

  6.强化内部控制。借助咨询机构,深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筑牢内控“三道防线”;成立纪委办公室,完善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工作;加强内部审计,推进全面审计管理。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说明: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包括全资子公司东营石大维博化工有限公司、青岛石大胜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东营胜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青岛石大胜华投资有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青岛胜华同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博川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石大胜华新素材有限公司、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胜华创世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5.40%)和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9-017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1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402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现金121,608,000.00元。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19年度借款最高额度为16亿元,最高授信额度为30亿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天明、于海明、吴天乐、胡成洋、尤廷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十)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19年度预计为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8,000.00万元。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公司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的实施,同意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通过《关于〈集团公司高管2019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天明、于海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十五)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14:00,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9-018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1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312 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彦斌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6.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现金121,608,000.00元。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借款最高额度为16亿元,最高授信额度为30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确认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预计为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8,000.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9-01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预计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名称释义:

  1、公司:指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中石大工贸:指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

  3、胜华新能源:指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4、胜华新材料:指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5、石大海润:指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6、胜华贸易:指青岛石大胜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石大工贸、胜华新能源、胜华新材料、石大海润、胜华贸易;

  ●本次担保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 2019 年度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28,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2019年为子公司担保预计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后李村5幢

  法定代表人:贾风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石油技术咨询;碳酸乙烯酯生产销售(仅限分支经营);自营或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审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33,561,952.61元,净资产65,063,619.40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575,395.2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63,927.21元。

  2.被担保人的名称: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开发区市北外环路以南、石大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贾风雷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利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研发和销售。

  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审计,截止2018年12 月31日,总资产89,411,432.31元,净资产44,639,962.86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581,410.7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504,993.38元。

  担保的主要内容:公司2019年度预计为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0.00万元。具体方式为: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胜华新能源股东及持股比例:

  ■

  3.被担保人的名称: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市北外环路以南

  法定代表人:贾风雷

  经营范围: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甲醇钠生产销售;易燃液体:碳酸(二)甲酯批发(禁止储存);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的研制、开发及技术服务。

  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审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67,146,248.99元,净资产154,445,921.55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6,117,787.7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475,188.25元。

  担保的主要内容:公司2018年度预计为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3,000.00万元。具体方式为: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胜华新材料股东及持股比例:

  ■

  4.被担保人的名称: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保税区上海路2号厂房506室

  法定代表人:徐东刚

  经营范围: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证书编号:鲁B(保税)安经[2017]130043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重油、渣油、蜡油、润滑油、润滑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石油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及橡胶制品、有色金属及金属制品(不含稀贵属)、煤炭、焦炭、石油焦、生石灰(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盐、汽车配件、办公用品的贸易;商务咨询以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审计,截止2018年12 月31日,总资产44,197,717.33元,净资产23,240,264.99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2,587,967.3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6,072.60元。

  5.被担保人的名称:青岛石大胜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莫斯科路40号办公楼 113 室

  法定代表人:徐东刚

  经营范围: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易制爆化学品:硫磺;易制毒化学品:2-丁酮;液化石油气、1-丁烯、1,3-丁二烯[稳定的]、1,4-二甲苯、苯乙烯[稳定的]、氟代苯、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吗啉、乙酸乙烯酯[稳定的]、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甲基叔丁基醚、多聚甲醛、乙酸正丁酯、乙酸乙酯、氯化亚砜、乙腈、乙酸甲酯、乙酸[含量>80%]、苯胺、二氯甲烷、马来酸酐、甲苯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环己胺、环己酮、甲酸、甲醇、O,O'-二乙基硫代磷酰氯、甲基丙烯酸甲酯[稳定的]、氨、煤焦油、甲醇钠、1,2-二甲苯、1,2-环氧丙烷、丙烯(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城镇燃气、成品油、石油原油,限于票据往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煤炭、石油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贸易;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贸易项下加工整理及相关业务代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青岛石大胜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审计,截止2018年12 月31日,总资产69,212,630.13元,净资产26,479,265.47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8,437,417.4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00,287.68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28,0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2019年为子公司担保预计情况

  ■

  四、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该项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五家公司均属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目的在于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担保风险可控,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最近一年(2018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59%;除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9-020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郭天明、于海明、吴天乐、胡成洋、尤廷秀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交易金额和类别,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19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2018年度与非合并关联方之间非合并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2018年度日常非合并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贷款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应付关联方款项、关联方代付,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非合并关联方主要为联营企业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2、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3、关联贷款担保

  ■

  4、关联方资金拆借

  ■

  5、应付关联方款项

  ■

  6、关联方代付

  ■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状况,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主要为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担保等,交易价格均按市场定价制定,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关联方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以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2、关联担保

  ■

  3、关联方资金拆借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关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3、当交易的商品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对石大胜华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9-021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

  注:1、产销量差距部分为内部自用。

  2、 以上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包含本公司贸易数据。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人民币元/吨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18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9-022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7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7日

  至2019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2、4、5、6、7、8、9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1、3、4、5、6、7、8、9号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应持有的证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委托人持股凭证除外)。(用信函登记时请提前一周寄出)。

  (三)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四)登记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161号办公楼1202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张丽蕾

  联系电话:0532-55710862

  传 真:0532-55710859

  电子邮箱:sdsh@sinodmc.com

  邮政编码:266000

  地 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161号办公楼1202室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026                          公司简称:石大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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