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渤钢系”旋涡 国民信托被投资人怒怼

深陷“渤钢系”旋涡 国民信托被投资人怒怼
2019年03月23日 04:06 中国经营报

  深陷“渤钢系”旋涡 国民信托被投资人怒怼

  3月18日,数十名投资者聚集在国民信托一楼的大会议室,自主召开受益人大会,投票推翻国民信托“渤钢系”三只违约产品的重整处置方案。

  据了解,按照重整处置方案,原本已经违约长达三年的“渤钢系”产品,需要再等五年才能彻底清偿本金。

  资料显示,自2016年3月,渤海钢铁曝出创纪录的1920亿元债务危机以来,国民信托“渤钢系”违约产品投资人的讨债“拉锯战”已持续数年。而国民信托在相关项目中被监管认定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方面存在不足,违规委托非金融机构代销信托产品。因此,2017年和2018年由于“管理信托财产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和“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管理信托计划信息披露不及时”收到两张罚单。

  截至发稿,《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悉,3月20日下午,国民信托召开会议回应投资人称,自主召开的受益人大会因程序不符合规定而无效。国民信托同时指出,渤钢系企业重整计划是一体的,信托债权所占比例非常小,所以,重整计划通过与否与投票结果无关。

  1920亿债务一角

  “从渤钢系整个债权分类来看,我们信托债权所占比例非常小,不管投什么票,重整计划也是会得到通过的。”国民信托相关负责人在前述会议上还表示:“会议召开的程序不符合规定,没有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提议通知,也没有事先进行公告,因此不能构成有效的受益人大会。”

  在这之前,3月18日上午9时,七八十名投资者聚集在国民信托一层会议大厅,自主召开受益人大会,投票否决渤钢系三只违约产品的处置方案。“开会的目的是推翻原本的违约处置方案。”一位投资者对记者称,“这是国民信托在我们未知情的情况下,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在渤钢系企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渤钢系企业重整计划》。”

  追溯过去,国民信托渤钢系违约产品的投资者讨债“拉锯战”已经持续数年。2016年3月,渤海钢铁曝出1920亿元债务危机。而自2015年1月起,国民信托先后为“渤钢系”企业发行了4款信托计划。

  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仅有一款产品通过土地拍卖,使投资者得以收回全部本金。其中,“国民信托-天钢国贸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天钢国贸”)、“天冶线缆经营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天钢线缆”)和“天冶轧三经营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天钢轧三”)这三只信托产品尚待解决,涉及金额约7亿元,风险规模直逼国民信托10亿元的注册资本金。

  2月3日,针对三只违约产品的处置方案,国民信托发布临时公告。公告显示,《渤钢系企业重整计划》涉及集合资金信托债权的处理方式为,自然人本金部分在非钢资产平台留债5年分期清偿,留债期间不计息,具体清偿进度根据非钢资产平台处置进展情况安排。

  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裁定书显示,渤钢系企业采用“出售式重整”模式,重整计划将资产划分为钢铁主业平台和非钢主业平台,前者资产约1200亿元,后者资产为716亿元,其中有400亿元~500亿元的土地资产。国民信托的债务划分至非钢平台,需要处置土地资产后偿还自然人本金。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信托公司债权,机构投资者的部分将按照普通债权受偿方案清偿。据媒体此前报道,相关违约产品涉及两家机构投资者,分别是毫州药都农商行和北京前锋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主要就是债转股方式,按照52%∶48%的比例分别在钢铁平台债转股和在非钢平台通过信托收益权份额清偿。” 其中一家机构投资者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这意味着我们要成为一家破产重整公司的股东。”

  上述机构投资者还指出:“正常来说,无论作出什么重大决策是应该召开受益人会议,咨询受益人的意见,可是自2016年产品发生问题以来没有开过一次。我们都是被动获悉处置方案的。”

  3月18日当天,投资人自发召开大会,会议的表决事项包括:一是受益人在未知情的情况下,国民信托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在渤钢系企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的《渤钢系企业重整计划(草案)》:二是根据北京银监局对国民信托相关违规认定,现受益人将转让信托收益权下的所有本金及未分配信托收益的提案。

  记者从投资人处获得一份“天钢轧三”违约项目的2019年受益人大会决议的材料。材料显示,该项目共有74人参会,所持投资额共计约为2.5亿元,占总投资额的70%,国民信托的张海列席会议。投票结果显示,持有23,910万元投资额的受益人反对第一项内容,同意第二项转让提案;持有1400万元投资额的受益人弃权。据记者了解,受益人大会有关决议材料及投诉信等资料目前已报告至北京银保监局。

  “反对重整计划的决议无法执行”,国民信托相关人士回应,根据《破产法》相应规定,重整计划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重整计划规定执行,不因为任何第三人单纯的反对而受到影响。

  卖者不尽责

  在3月20日的答复会议上,国民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资管新规的规定,信托机构不得对信托计划进行直接或变相的刚性兑付。我们将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受托人的职责。”

  对此,一位“天冶轧三”项目的投资人对记者指出,“产品出问题后,信托公司一直跟我们强调投资有风险,买者自负,刚兑不合规。但是,买者自负的前提应该是卖者尽责,信托公司失责的情况下,让我们单方面来承担损失是不合理的。”

  不过,此前在“天钢线缆”项目资产拍卖出现问题时,国民信托相关负责人曾回应本报记者称,“尽调禁得起推敲,并没有问题”(详见本报2018年5月21日第2259期B8版《国民信托怼天冶线缆产品曾因“360财富承销”被罚》)。

  据记者了解,投资者控诉焦点集中在国民信托尽职调查存在严重漏洞、产品管理过程中存在失责等。另一位“天钢国贸”项目的投资人则表示,“国民信托对违约产品的尽调和风险提示都做得不到位,这是受托人自身的问题。而且他们董事长之前也承诺‘有错就刚兑’。”

  此前《证券时报》曾报道,渤钢系信托计划相继违约后,2016年9月,国民信托董事长杨小阳在面对众多投资者时曾声称:“你们可以收集一切关于国民信托的资料,上访上告。只要证明国民信托有错,就刚兑。”当时,多位投资人将该系列产品投诉至北京银监局。

  2016年11月,北京银监局对投资人回复称,国民信托在天钢贷款信托产品出现风险后,继续发行天冶轧三产品,且发行过程中未将融资人关联企业出现风险的信息向投资者披露,反映出国民信托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投资者购买产品时的判断和决策。

  同时,北京银监局还认定,国民信托在推介销售方面,存在委托非金融机构违规推介信托产品的行为。“天冶轧三”产品曾由360财富承销,通过分销、转包等方式销售给了103位个人投资者。2017年12月,北京银监局据此开出了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国民信托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纪律处分。

  随后,在2018年12月,国民信托因管理信托计划信息披露不及时,再度收到北京银保监局的30万元罚单。

  有投资人向记者指出,第二次的罚单应该也是源于渤钢系产品的问题。

  事实上,受累于渤钢项目,2018年国民信托不但受罚,“业务都没怎么做”。

  根据银行间市场未经审计数据显示,2018年,国民信托资产总计36.32亿元,营业收入8.72亿元,同比减少25.83%,资产减值损失2.92亿元,净利润1.15亿元,同比减少1.77%。

  此外,用益信托数据显示,2018年国民信托发行20只集合信托产品,规模总计25.80亿元;全年成立的集合信托产品数量仅9只,规模总计21.4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2月,国民信托原董事长杨小阳卸任,副董事长肖鹰升任为第四任董事长。就渤钢系违约产品后续如何处置、对投资者质疑有何回应、新任董事长在化解违约产品风险上有什么新思路以及未来公司的业务合规和转型等问题,《中国经营报》记者多次联系采访国民信托,截至发稿前暂未获得回应。

责任编辑:张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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