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徐蕾蕾)日前,上海市检察机关已完成三级院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到第十检察部加上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为业务部门;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务保障部(上海市检察技术信息中心)为行政部门,与最高检内设机构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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