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2019年03月21日 02:25 中国证券报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16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述内容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解除对外担保事项:

  1、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桑德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咸宁桑德高新水务有限公司、宜昌桑德长江水务有限公司、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浦华控股有限公司、枝江桑德润清水务有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52,865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期为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桑德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泰州紫光水业有限公司、河南桑德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瑞安紫光水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7,740.91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01,220.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0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一)2018年5月3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4,500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桑德恒昌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恒昌”)提供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昌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中旅银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19)中旅银贷字第31010号),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9)中旅银最保字第31010号),为河南恒昌向焦作中旅银行申请的4,000万元1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河南恒昌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河南恒昌的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河南恒昌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0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1亿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咸宁桑德高新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桑德”)提供担保额度为11,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昌桑德长江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桑德”)提供担保额度为24,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森蓝环保(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蓝环保”)提供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为控股子公司浦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控股”)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

  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咸宁桑德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咸宁市分行(以下简称“农业发展银行咸宁分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42120011-2019年(咸营)字0004号),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农业发展银行咸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42120011-2019年咸营(保)字0001号),为咸宁桑德向农业发展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6,900万元13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咸宁桑德的担保余额为0,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咸宁桑德的担保余额为6,900万元,咸宁桑德可用担保额度为4,1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桑德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昌市分行(以下简称“农业发展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42059901-2019年(营业)字0003号),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农业发展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42059901-2019年营业(保)字0001号),为宜昌桑德向农业发展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23,965万元20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宜昌桑德的担保余额为0,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宜昌桑德的担保余额为23,965万元,宜昌桑德可用担保额度为35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森蓝环保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53321902190009),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Ec153321901240001),为森蓝环保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南京银行上海分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森蓝环保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森蓝环保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森蓝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控股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0514765),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浦华环保与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514765_001),为浦华控股向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煮至全本金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3)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浦华环保对浦华控股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浦华环保对浦华控股的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浦华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14,0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2019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79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9亿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枝江桑德润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桑德”)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枝江桑德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枝江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发展银行枝江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42058301-2019年(枝江)字0005号),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农业发展银行枝江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42058301-2019年枝江(保)字0001号),为枝江桑德向农业发展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15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枝江桑德的担保余额为0,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枝江桑德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枝江桑德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前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4年4月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水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昆都仑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包头昆都仑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0,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包头水务向中国工商银行包头昆都仑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包头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6,5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包头水务向中国工商银行包头昆都仑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9年1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00万元,公司目前为包头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

  2、公司于2016年8月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桑德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再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滨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海滨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65,000万元5年期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桑德再生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61,996.94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5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桑德再生向平安银行海滨支行申请的65,000万元贷款于2019年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310万元,公司目前为桑德再生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61,686.94万元。

  3、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朐邑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临朐支行”)申请的8,680万元10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临朐邑清向中行临朐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临朐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7,821.5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临朐邑清向中行临朐支行申请的8,68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9年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303万,公司目前为临朐邑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7,518.50万元。

  4、公司于2017年5月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14,800万元3年期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11,1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59)。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14,800 万元贷款于2019年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740万元,公司目前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10,360万元。

  5、公司于2017年9月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宜昌分行”)分别申请的12,600万元、1,4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合计为13,09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1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3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1,400万元贷款于2019年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20万元;融资租赁公司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12,600万元贷款于2019年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600万元。公司目前为启迪桑德融资租赁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合计为11,270万元。

  6、公司于2017年9月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5,200万元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4,8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11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3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启迪桑德融资租赁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5,200万元贷款于2019年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900万元,公司目前为启迪桑德融资租赁向该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3,900万元。

  7、2010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紫光”)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申请的6,720万元9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泰州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955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泰州紫光向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申请的6,720万元9年期项目贷款于2019年2月归还本金150万元,浦华环保目前为泰州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805万元。

  8、公司于2017年9月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河南恒昌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河南恒昌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7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河南恒昌于近日全部归还该笔贷款,公司为河南恒昌向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借款提供的担保全部解除。

  9、公司于2017年5月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森蓝环保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森蓝环保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详见公司2018年4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森蓝环保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该笔2,000万元贷款于2019年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000万,公司目前为森蓝环保向该行申请的该笔贷款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10、2017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瑞安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紫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瑞安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19,95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瑞安紫光向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贷款于2018年9月归还本金17.91万元,浦华环保目前为瑞安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19,932.09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01,220.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0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2、本公告所述子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                  公告编号:2019-017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主营业务经营发展所需,2018年11月至 2019年1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对外投资事项一:

  2018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怀仁县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山西省怀仁县共同实施环卫一体化项目暨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非关联法人湖北汉江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襄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以及关联法人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湖北省襄阳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135]、《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公告编号:2018-137]以及《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38])。

  (1)怀仁智昂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注册完毕,该公司经怀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核准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怀仁智昂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624MA0KBH6Q2P

  公司住所:怀仁市新华大桥北仁人路东云西垃圾转运站后院

  法定代表人:赵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1481.21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环卫、环保产业开发、建设、运营(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中转站建设、公厕建设运营、垃圾分类及处理处置、污水污泥处理、河道保洁);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维护;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环卫车辆、设备租赁与销售;绿色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物流、物联网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利用自有媒介设计、代理、制作及发布广告。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1184.97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80%;怀仁县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96.2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0%。

  (2)襄阳环资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注册完毕,该公司经襄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核准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襄阳环资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96TQK38

  公司住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21号交通科技大楼12楼

  法定代表人:万媛

  注册资本:人民币31,560万元

  经营范围: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自来水及污水处理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对水务工程项目的投资、运营;环境治理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汉江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9,945.9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3.2%;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31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襄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出资人民币2,524.8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公司出资人民币2,524.8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6.2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0.4%;襄阳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出资人民币126.2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0.4%。

  2、对外投资事项二:

  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启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关联法人宁波启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144]、《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公告编号:2018-146]以及《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47])。

  (1)启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启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增资后股权结构:

  ■

  (2)启迪桑德(宁波)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注册完毕,该公司经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核准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启迪桑德(宁波)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CL7MF8P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313-69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垃圾处置;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相关设备的代理与销售、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卫项目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垃圾分类,环保保洁服务;污泥处理;环保设备销售贸易;电力工程施工与设计;城市基础设施(含市政给排水、污水处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含园林、绿化、水体处理)技术研发、建设、运营;市政工程施工与设计;环境工程设计;道路工程施工与设计;土木工程建筑;房屋工程建筑;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1,7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5%;宁波启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5%。

  3、对外投资事项三:

  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老河口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在湖北省老河口市共同实施污水处理项目暨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161]以及《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公告编号:2018-163])。

  (1)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832.08万元

  增资后股权结构:

  ■

  (2)老河口清漪水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注册完毕,该公司经老河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核准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老河口清漪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2MA497KNE6Y

  公司住所:老河口市赞阳办李河村城市污水处理厂院内

  法定代表人:高汉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5,400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相关业务;污水处理技术、排水安网、污水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水处理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人民币3,45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4%;老河口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944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6%。

  4、对外投资事项四:

  2019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华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2]以及《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

  通辽华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办理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通辽华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 万元

  增资后股权结构:

  ■

  公司上述于近期设立、增资的子公司将具体负责实施当地的环保项目投资、运营相关业务,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将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公司将视上述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启迪桑德 担保事项 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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