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2019年03月19日 01:30 中国证券报
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中国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9-007号

  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要约收购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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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4月3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19年4月1日、4月2日和4月3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井坊”、“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公告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收购人”)自2019年3月5日起要约收购公司48,854,570股股票。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水井坊,所涉及的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及Diageo Highlands Holding B.V.以外的水井坊其他股东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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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旨在提高Diageo plc(“帝亚吉欧”)对水井坊的持股比例,巩固控股权,不以终止水井坊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前,收购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水井坊293,127,418股股份,占水井坊总股本的60.00%。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最多合并持有水井坊70.00%的股份(341,981,988股),水井坊将不会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4月3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19年4月1日、4月2日和4月3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四、操作流程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706054

  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要约收购价格:45.00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4月3日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2、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当日可以撤销预受申报,股东在申报当日收市前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在当日收市后生效。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3、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4、股东拟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申报撤回,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19年4月1日、4月2日和4月3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5、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原要约预受无效,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

  6、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五、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2019年3月15日,预受要约的账户总数为552户,股份总数为997,064股。

  六、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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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报告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有关各方及联系方式

  上市公司(被收购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全兴路9号

  联系人:田冀东

  联系电话:028-86252847

  收购人: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收购人办公地址:Lakeside Drive, Park Royal, London, NW10 7HQ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张洋

  联系电话:0755-23835202

  董事会声明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确信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履行诚信义务,向股东所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客观审慎做出的;

  三、本公司关联董事范祥福先生、Samuel A. Fischer(费毅衡)先生、朱镇豪先生、何荣辉先生、Preeti Arora女士在审议本次要约收购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本公司其他董事没有任何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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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序言

  2019年2月26日,GMIHL召开董事会,决定向除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及Diageo Highlands Holding B.V.以外的水井坊股东发出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48,854,570股,股份比例为10.00%,要约收购价格为45.00元/股。

  2019年2月27日,公司公告了《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2019年2月28日,公司公告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和《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2019年3月1日,公司公告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要约收购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要约收购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证券接受本公司董事会委托,担任GMIHL本次要约收购的被收购人水井坊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次要约收购之相关各方当事人已承诺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报告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全部材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行为等审慎的尽职调查基础上发表意见,谨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第二节本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被收购公司名称: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水井坊

  股票代码:600779

  (二)公司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联系人、通讯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全兴路9号

  公司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全兴路9号

  联系人:田冀东

  联系方式:028-86252847

  (三)公司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情况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属“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主营业务为生产并销售酒类饮品。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酒;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销售生物材料及制品(国家限制产品除外);包装材料、设备;工程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最近三年的发展情况

  近三年来,公司紧紧围绕发展战略目标,牢牢把握中高端白酒主营业务,坚持不懈夯实市场基础,自主创新,开源节流,不断加强精细化管理,并以“改革创新、市场导向、绩效推动、成果共享”为抓手,以“坚持用正确的态度做正确的事”的原则为指引,在市场销售、品牌建设、生产管理、质量提升、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近三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都有较大增长。2015年恢复盈利,2016年快速增长,2017年营业收入突破20亿元,净利润达到3.35亿元。2018年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77,068万元,同比增加约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24,396万元,同比增长约73%。

  3、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年审计报告及2018年1-9月份财务报表,水井坊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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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8年1-9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时间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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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盈利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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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营运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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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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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本次收购发生前,本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等与最近一期披露的情况相比变化情况

  在本次收购发生前,本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等与最近一期披露的情况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股本情况

  (一)公司股份总额及股本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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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收购人持有、控制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GMIHL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水井坊293,127,41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00%。上述持股主体已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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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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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持有或通过第三人持有收购人的股份数量、比例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公司未持有、或通过第三方持有收购人的股权。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01年以增发方式募集资金391,686,732.30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541.57万元,为“名酒科研技术中心(省级)技改项目”及“开发水井坊高档精品酒投资项目二期-水井坊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的余额,上述项目已投入部分已基本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经2008年3月28日召开的 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4,541.5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据此,公司已经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91,686,732.30元,公司2001年增发方式募集的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第三节利益冲突

  一、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收购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本次要约收购前,GMIHL直接持有公司99,127,8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29%;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93,996,4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71%,二者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60%。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最多直接持有公司147,982,390股,间接持有公司193,996,444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GMIHL、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范祥福先生,董事、财务总监何荣辉先生,董事朱镇豪先生,董事Samuel A. Fischer(费毅衡)先生,董事PreetiArora女士以及监事会主席Atul Chhaparwal先生,监事张永强先生外,本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收购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前12个月内直接持有或通过第三方持有收购人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前12个月内无持有或通过第三方持有收购人GMIHL股份的情况。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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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在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任职的情况。

  四、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本次要约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五、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六个月的交易情况

  除公司副总经理许勇持有公司28,524股股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前六个月未交易公司股票。

  六、董事会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况:

  (一)公司董事因本次要约收购而获得利益,以补偿其失去职位或者其他有关损失;

  (二)公司董事与其他任何人之间的合同或者安排取决于本次要约收购结果;

  (三)公司董事与收购方之间有重要合同、安排以及利益冲突;

  (四)公司董事及其关联方与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之间有重要的合同、安排以及利益冲突;

  (五)最近12个月内做出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

  

  第四节董事会建议或声明

  一、董事会对本次要约收购的调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在收到GMIHL出具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对收购人、收购目的、收购价格、收购期限、收购资金、后续计划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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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收购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Grand Metropolitan Limited持有收购人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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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GMIHL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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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购人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GMIHL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水井坊293,127,41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00%。相关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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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要约收购的目的

  帝亚吉欧以及收购人对水井坊所在行业的前景长期看好。水井坊作为中国位居前列的酒类品牌之一,以本土文化为核心竞争力,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口碑。在此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帝亚吉欧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巩固控股股东地位,有效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收购人拟对上市公司进行要约收购。

  本次收购为部分要约收购,即向除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及Diageo Highlands Holding B.V.以外的水井坊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本次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六)要约收购的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45.00元/股。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正式公告之日至要约收购期届满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或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七)要约收购对象

  本次要约收购水井坊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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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范围为向除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及Diageo Highlands Holding B.V.以外的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要约收购项下的股份将与其自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之日起所附带的权利一同被转让。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正式公告之日至要约收购期届满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或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八)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4月3日。在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九)要约收购资金

  基于要约价格为45.00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2,198,455,650.00元,全部来源于收购人自有及自筹资金。

  在水井坊作出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之前,收购人已将人民币439,691,130.00元(即不少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收购人实际控制人帝亚吉欧是一家全球性跨国公司,同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代码DGE)及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DEO)上市,作为世界领先的高端酒类公司,其在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开展有酒类经营业务。帝亚吉欧标普(S&P)长期信用评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短期信用评级为A2;穆迪(Moody's)长期信用评级为A3、评级展望为稳定,短期信用评级为P2;惠誉(Fitch)长期信用评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短期信用评级为F2。帝亚吉欧截至2018年6月30日总资产为297.15亿英镑,净资产为117.13亿英镑,资产负债率为60.58%,其账面货币资金为8.74亿英镑,拥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本次交易收购人已与Diageo Finance plc(帝亚吉欧全资子公司,为集团提供融资服务)签署公司内部贷款协议,收购人将从公司内部贷款和履约保证金中提取最终交易对价相应的金额,支付给接受要约收购的股东,完成股份交割。

  Diageo Finance plc为公司内部贷款提供融资的资金来自于集团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商业票据等。

  收购人已就本次要约收购资金来源声明如下:

  “本公司此次要约收购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具有合法性,不属于通过定向募集获得的资金,不存在利用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也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被收购公司或下属关联公司的情形,收购资金来源不存在任何违法情形。收购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要的履约能力。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将用于支付要约收购的资金及时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过户及资金结算手续。”

  (十)未来12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收购人后续拟增持水井坊的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董事会建议

  (一)董事会就本次收购要约向股东提出的建议

  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对本公司挂牌交易股票的市场价格表现、流通性进行分析,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及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要约收购提出以下建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考虑到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要约收购条件,建议水井坊股东予以接受,同时亦建议水井坊股东充分关注公司未来经营业绩表现以及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9年3月1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参与表决的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关联董事范祥福先生、Samuel A. Fischer(费毅衡)先生、朱镇豪先生、何荣辉先生、Preeti Arora女士回避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要约收购发表意见如下:

  收购人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GMIHL”)本次向除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及Diageo Highlands Holding B.V.以外的水井坊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条件为:

  要约收购价格为45.00元/股,要约收购期限自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4月3日,以现金方式支付。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正式公告之日至要约收购期届满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或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鉴于上述要约收购条件及收购人履行的要约收购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查阅水井坊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建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建议是审慎、客观的。我们同意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所作的建议,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考虑到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要约收购条件,建议水井坊股东予以接受,同时亦建议水井坊股东充分关注公司未来经营业绩表现以及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建议

  (一)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要约收购无关联关系的说明

  根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作的声明,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中信证券与本次要约收购的当事各方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要约收购发表的有关意见完全独立进行。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收购方提出的要约收购条件符合《收购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有关规定;同时收购方履行了《收购办法》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约收购的法定程序,本次要约收购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提出以下建议

  本次要约收购价格符合《收购办法》的有关规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鉴于: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具备收购水井坊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法律法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能够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件。

  (2)收购人本次为取得水井坊之股份所涉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结合收购人财务状况、股东背景及融资渠道,收购人具备履行本次收购义务的能力;收购人不存在利用水井坊的资产或由水井坊为本次收购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本次要约收购不会对水井坊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收购人亦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4)本次要约收购价格较收购人刊登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前 30个交易日水井坊股票二级市场的最高成交价、成交均价均有一定程度溢价;较收购人刊登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前一交易日水井坊股票二级市场的最高成交价和成交均价亦有一定程度溢价。

  独立财务顾问建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考虑到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对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列明的要约收购条件,建议水井坊股东予以接受,同时亦建议水井坊股东充分关注公司未来经营业绩表现以及本次要约收购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波动情况。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风险提示

  1、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要约收购前,帝亚吉欧持有水井坊共计60.00%的股份;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帝亚吉欧对水井坊的持股比例将会至多上升至70.00%,控股地位进一步加强,GMIHL及实际控制人可能通过公司董事会或通过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2、股票交易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发展前景、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还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行业经营周期、资本市场整体表现、市场投机行为和投资者的心理预期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由于上述多种不确定因素,公司股票股价可能会产生一定幅度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

  3、预受要约股份超过预定收购比例部分无法及时卖出的风险

  要约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依照《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完成股份交割。在此期间,预受要约股份处于临时保管状态,存在预受要约股份超过预定收购比例部分无法及时卖出的风险。

  (四)独立财务顾问最近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被收购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6个月内,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买入水井坊股票2,201,774股,累计卖出水井坊股票2,248,114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未持有水井坊股票;中信证券信用融券账户不存在买入或卖出水井坊股票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未持有水井坊股票;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在上述期间内累计买入水井坊股票100股,累计卖出水井坊股票100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未持有水井坊股票。

  中信证券严格遵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财务顾问的职业操守和独立性,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包括各业务部门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帐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自营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持有和买卖水井坊股份均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决策,属于相关业务部门和机构的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要约收购无任何关联。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6个月内,中信证券不存在其他买卖或持有被收购公司及收购方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重大合同和交易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就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发生的、对公司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公司及关联方订立对公司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合同

  水井坊与邛崃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2日签署了《水井坊邛崃全产业链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水井坊拟在邛崃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分期建设“水井坊邛崃全产业链基地项目”,第一期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25亿元。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以及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施邛崃全产业链基地项目(第一期)的议案》。

  除上述合同外,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方未订立对公司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公司及关联方进行的对公司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资产处置、投资等行为

  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公司及其关联方无对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重组或者其他重大资产处置、投资等行为。

  三、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第三方对公司的股份以要约或者其他方式收购的情形;公司对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收购的情形

  2018年7月11日,公司披露《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GMIHL拟以62.00元/股的价格收购公司99,127,820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的20.29%。截至2018年8月11日,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因公司在要约期内实施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GMIHL以61.38元/股的调整后价格完成99,127,820股要约收购。截至2018年8月17日,上述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60.00%的股份。

  除上述要约收购事项外,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未有其他第三方对公司的股份以要约或者其他方式收购的情形,也未有公司对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收购的情形。

  四、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的其他与公司收购有关的谈判

  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公司及其关联方未进行其他与公司收购有关的谈判。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按规定披露的内容外,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对董事会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任何对本公司股东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也无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已履行诚信义务,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报告书所涉及的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董事会向股东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的,该建议是客观审慎的;董事会全体董事没有任何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如有利益冲突,相关的董事已经予以回避;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范祥福Samuel A.Fischer(费毅衡)朱镇豪

  何荣辉Preeti Arora郑欣淳

  戴志文冯渊

  三、独立董事声明

  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本次要约收购不存在利益冲突。本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向股东提出建议,该建议是客观审慎的。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郑欣淳戴志文冯渊

  

  第七节备查文件

  1、《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

  2、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决策文件;

  3、水井坊2015年度报告、2016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4、水井坊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独立董事关于要约收购事宜的独立意见;

  7、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全兴路9号

  联 系 人: 田冀东

  电   话: 028-86252847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Grand 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之盖章页)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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