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2018年08月31日 03:03 证券日报

  (上接D179版)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期末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期末股本

  (四)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分析

  公司近三年的资产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直营、加盟连锁零售业务,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加之公司于2015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6完成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2017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规模不断增大。

  公司主要采取租赁物业销售的方式开展经营,因此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少,而货币资金、存货规模相对较大,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比较高。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9.40%、59.91%和61.26%,占比较高,与公司的业务模式相符。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等,该类资产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2.71%、24.87%和20.01%,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大规模并购同类型优质资产所致。

  2、负债分析

  公司近三年的负债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负债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且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率超过70%。其中,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属于持续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负债,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关。其他应付款主要是由收购款、工程款和房屋租金及房屋押金构成,与公司并购同类型资产及经营活动相关。公司负债的结构符合自身业务的特点,并与公司资产结构相适应。

  (五)偿债及运营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0倍、1.37倍和1.56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01倍、0.81倍和0.96倍。2017年末和2015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15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7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流动资产规模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应较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3.71%,处于相对合理水平。

  2、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2017年度、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90次、12.22次和12.47次。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区域的增加,在销售规模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规模也有大幅度增长,使得2017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

  2017年度、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87次、3.71次和3.49次,存货周转率稳步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对存货情况进行了有效的存货管理。

  (六)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的盈利指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源自医药零售及批发业务,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持续增长:2017年度、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实现了23.09%、33.40%和15.87%的增长,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实现了24.89%、23.45%和18.84%的增长。

  四、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700.00万元(含),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一般情况下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具体现金分红比例。若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前述比例的,则应按照以下“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所述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和披露义务。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满足前项所述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在满足前项所述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并重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低于以上“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规定的比例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的资金用途,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发表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6年5月10日,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26,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8,010万元,送红股0 股(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7年4月26日,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26,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8,010万元,送红股0 股(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8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28,494.53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共计28,494.53万元,送红股0 股(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最近三年具体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切实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用于商品采购、营销网络拓展及并购等方面,以扩大公司规模,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利润分配 预案 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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