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08月17日 04:45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18-051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3号《关于核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5,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实际发行5,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1,925,000.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保荐费等费用后,实际募集的资金人民币1,039,840,000.00元。2017年 3 月30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52,366,127.84元,其中264,907,200.0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0,000,000.00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87,458,927.84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实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5,860,766.52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03,334,638.6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211,334,638.68元,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余额192,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6月2日与全资子公司济南金麒麟刹车系统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阳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济南金麒麟刹车系统有限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理财专户和2个结构性存款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7年5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6,490.7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7年5月26日,立信会计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ZC10506 号)。

  2017年5月26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6,490.7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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