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8-057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5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8,518,51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999.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6.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863.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84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4,865.28万元(含利息),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6.72万元;2018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0.3万元,2018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1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945.5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29.87万元。
2015年7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截至2015年6月底,公司预计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闲置。为拓展业务规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17年4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15,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400万元。
截至2018年4月20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4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18年5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6,436,896.61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45,994.76元,主要系招商银行金华永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剩余结息,该余额及期间结息45,994.76元将于2018年8月转出并办理销户。
(二) 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6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349,856股新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49,85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9 元,共计募集资金126,480,450.24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377,358.49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6,103,091.75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 年12 月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47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4,822,641.51 元。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于2018年1月5日出具《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0号)。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16,103,091.75 元,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支付相关验资费 100,000 元及手续费后余额为116,003,081.00 元,全部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为管理好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管理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除招商银行金华永康支行专户外,其余账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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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06月30日,本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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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按照规划有关募集资金项目将根据实施完成后各自达产年份的情况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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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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