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拟发行100亿资本补充债券 7家险企上半年获批发行总额445亿
本报记者 李致鸿 北京报道
7月3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平安产险2017年股东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一项决议。
具体而言,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下,2018年,平安产险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发行资本补充债期限不超过10年,债务利率依据有关监管规定,参照市场利率确定。究其原因,此项决议是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的需要。
2018年上半年,中国平安原保险保费4079.98亿元,同比增长19.60%。其中 ,平安人寿2745.25亿元,平安产险1188.78亿元,平安养老128.44亿元,平安健康17.75亿元。
此前不久,中债网显示,2017年平安产险也曾发行总额35亿元、期限10年、票面利率5.10%的资本补充债。2017年,平安产险资本补充债的投标倍数1.66 倍。
事实上,2017年,共有4家保险公司获批发行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分别是人保健康、天安财险、平安产险和太平洋产险,总计不超过290亿元。
进入2018年,这一数字大幅增加。
2018年上半年,共有7家保险公司获批发行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总计不超过445亿元。
具体而言,农银人寿获批发行不超过35亿元资本补充债券,人保寿险获批发行不超过120亿元,人保集团获批发行不超过180亿元,英大泰和财险获批发行不超过15亿元,中英人寿获批发行不超过25亿元,中再财险获批发行不超过40亿元,幸福人寿获批发行不超过30亿元。
回顾2015、2016年,原保监会共计批复17家保险公司,发行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总计不超过1096亿元。
“其实,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条件相比发行次级定期债更严格一些,门槛更高一些。但是与次级债不同的是,资本补充债可在央行的监督管理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这种方式流动性更高,投资者容量更广,保险公司多了更多银行等重要的融资对象,更有利于筹资。”某保险公司相关投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追溯到2015年1月,央行和原保监会联合下发《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其中规定申请公开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保险公司必须满足5项明确的要求:包括要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连续经营超过3年,上年末和最近一季度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认为:“资本补充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保险公司无需付出流动性溢价,融资成本较低,再加上可以进行二级市场交易,交易灵活,投资者认购更加活跃。”
“保险公司保费规模相对高速增长,监管新规作用逐渐显现,投资收益率下降。但由于流动性压力,增速仍有一定的惯性,资本消耗仍然较快,而内生资本补充能力相对减弱,所以需要外部融资。外部融资可能首先考虑发债,因为速度快,而股权融资则相对周期长、门槛高。”周瑾续称。
目前,保险公司补充实际资本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股东投入、上市和再融资、盈利积累、发行债务性资本工具和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等。其中,债务性资本工具包括次级债券(次级定期债务)、资本补充债券等。
(编辑:李伊琳,邮箱,liyil@21jingji.com)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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