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第2季度报告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第2季度报告
2018年07月19日 04:20 证券日报

  2018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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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无份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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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无份额。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本期利息收、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书会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新华惠鑫债券(LOF)A: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无份额。

  2、新华惠鑫债券(LOF)C:

  ■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月25日至2018年6月30日)

  1.新华惠鑫债券(LOF)A: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无份额。

  2.新华惠鑫债券(LOF)C: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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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对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溢价率样本的采集,通过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多个层面来判断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某一时间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二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下滑,房地产投资增速在土地购置费支撑下稳中向好,工业企业利润增速较前期小幅回升,内生经济仍旧具备韧性;进出口增速整体延续震荡复苏态势,出口略有萎靡,进口持续扩张,但中美贸易争端影响开始显现,对美出口增速下降;受食品项拖累,CPI同比增速处于偏低水平,油价推动PPI超预期回升,上下游企业盈利能力继续分化;货币政策开始强调“松紧适度”,对流动性表述有所放宽,央行两次定向降准,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宽裕,R007下降至2.5%。

  债券市场方面,在“去杠杆”和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缩”的双重影响下,实体经济活跃度有所回落,融资需求受到抑制,特别是在中美贸易战逐步升级后,市场对经济前景的预期更加悲观,长久期利率债受到市场追捧;表外业务收缩使得企业的融资环境变差,违约风险增加,市场对信用债的投资趋于谨慎,利率债投资需求结构性增加。具体看,利率债收益率大幅下行,短端下行约30bp,长端的10年期国债下行37bp至3.47%,10年期国开债下行40bp至4.25%,期限利差有所收窄。信用债收益率走势严重分化,高评级信用债收益率下行约30bp,中低评级信用债收益率上行30-90bp。

  基金操作方面,本基金对表外业务收缩带来的影响估计得比较重,认为在融资环境收紧的情况下,利率下行的可能性不大,可以利用偏紧的融资环境享受更高的利息收益,于是侧重于投资短期企业债以获得利息收益。但实际上,由于经济回落压力和风险偏好降低,利率债收益率明显下行。本基金欠配长期限利率债而没有享受到价差收益。

  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对经济长周期不悲观,并且认为投资的低估值品种估值并未完全修复,所以在过去数月采取持有不动的策略。但因为市场在利空因素和悲观预期影响下出现了调整,该策略使基金净值出现了较大回撤。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A类基金无份额。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为0.982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28%,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0.82%。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三季度,国内宏观经济大概率面临较大压力,房地产销售同比增速持续放缓,地方政府债务严查和城投平台融资缩紧制约基建投资效率,中美贸易战持续升级或对进出口产生负面影响。宏观去杠杆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货币政策边际放松将成为下一阶段主导债市的关键。另一方面,我们认为需要关注政策对冲措施发力后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首先,在表外业务收缩导致社融增速断崖式下降的情况下,预期表内贷款业务将明显扩张,债券发行也有可能提速;其次,“去杠杆变为稳杠杆”后,实体经济的投融资活动也可能恢复活跃。

  债券投资方面,未来一段时间本基金还是以持有短期限企业债获取利息收益为主。考虑到资金成本持续下降,同时部分中等评级信用债被错杀,短端中等评级信用债估值和安全性更具吸引力,有相对稳定的套息空间。重点关注国资委百分之百控股、负债率相对适中、有一定竞争力的国有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发行的债券。同时,将继续关注长久期利率债的收益率出现阶段性冲高的机会,本基金将逢高参与长久期利率债,合理控制杠杆,在充分保证组合流动性的同时提高收益。

  可转债投资方面,转债市场急速扩容后,优质标的大幅增加,而且存量标的溢价减少,转债价值显现。我们看好未来转债市场扩容后的潜在机会,将主要通过二级市场的低吸筹码进行配置。我们将重点关注转股溢价率低、流动性好、正股估值低、业绩优异的大盘转债。

  股票投资方面,由于持有的标的总体上属于低估值、类债券品种,且企业未来经营向好,对估值修复有支持和保障,所以本基金接下来主要选择继续持有这些品种。在市场已经调整到较低位置的情况下,结合持有品种的低估值属性,持有策略面临的潜在风险有限。未来主要靠时间来消化目前的调整。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自2018年4月0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连续38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不足五千万元。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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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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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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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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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遣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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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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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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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无份额。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7.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 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关于申请募集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三)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四)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五)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登记结算服务协议

  (六)《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七)更新的《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九)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住所的批复

  (十一)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年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日等事项的公告

  (十二)关于申请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关于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A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8.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8.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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