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李志诉腾讯视频节目《明日之子》侵权

音乐人李志诉腾讯视频节目《明日之子》侵权
2018年07月04日 00:10 新浪财经综合

  音乐人李志诉《明日之子》侵权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金延娣)7月3日,音乐人李志在微博发布长文诉《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乐人的歌曲,并提及年初毛不易在《明日之子》全国巡演时也曾未经授权进行翻唱。就此,李志表示将会诉至法庭,索赔300万元。100万元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万元是年初毛不易的演出侵权费,100万元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并表示不接受其他建议。针对此事,毛不易经纪公司哇唧唧哇发表声明回应称,拒绝恶意捆绑、嫁接事实,并表示节目相关歌曲版权在节目开播前已与版权方进行沟通。

  然而,这并不是李志首次被侵权。1月23日,李志曾发微博称自己的歌被毛不易翻唱,但“本团队从未就翻唱事宜被毛不易或其团队或演出主办联系过”,并表示自己的经纪人正在寻求律师意见。而在此前的《明日之子》全国巡回演唱会洛阳站时,毛不易曾演唱《关于郑州的记忆》,此歌改编自李志的作品。随后,毛不易转发微博并表示,“谢谢老师,已经立即处理,这件事我会全程本人监督,不会让任何音乐人的利益受损”。

  公开资料显示,《明日之子》是腾讯视频推出的一档音乐偶像养成节目 ,由企鹅影视、哇唧唧哇和微博联合出品。在第一季中开创了盛世美颜、盛世独秀、盛世魔音三大赛道,分别由首席星推官杨幂、才华星推官薛之谦和实力星推官华晨宇牵头 。

  6月30日晚于腾讯视频播出的《明日之子》第二季,由腾讯视频、哇唧唧哇、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以下简称“腾讯音乐”)联合出品,华润雪花勇闯天涯为冠名商,并由李宇春、吴青峰、华晨宇共同组成星推官组合,杨幂担任厂牌星推官,何炅为现场总导演。猫眼专业版数据显示,《明日之子》第二季首日播放量为9408万。

  值得注意的是,《明日之子》第二季中,引入了新的联合出品方腾讯音乐。公开资料显示,腾讯音乐旗下包括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三大主流音乐服务提供商。

责任编辑:谢长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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