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04月26日 09:4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8-035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201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2015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6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4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票530,104,709股,本次发行价格为15.28元/股,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6]G1503985055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6月22日,公司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1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44,323,010.47元(含税)后,净筹得人民币8,055,676,989.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508,849.65元,合计人民币8,058,185,839.18 元。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注:项目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包含了开户费9,000.00元及手续费7,149.5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已按照规定,分别在交通银行揭阳普宁支行、建设银行普宁支行、农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开设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对 照 表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无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康美药业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康美药业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康美药业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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