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瓶颈 应建立成本收益分摊、分享机制

破解“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瓶颈 应建立成本收益分摊、分享机制
2018年04月24日 01:40 21世纪经济报道

破解“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瓶颈 应建立成本收益分摊、分享机制

    本报记者 和佳 北京报道

    在4月21日举办的2018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下称“绿金委”)年会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2018年绿金委将继续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绿色投资,制定和推广同时适用于中国和国际投资者的环境风险管理倡议;起草针对中英投资者的“一带一路”投资环境风险管理的自愿准则。

    当天,清华五道口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几年形成了一个中欧共同推动的绿色金融发展的格局,其他地区绿色金融发展相对较慢。但实际上,发展中国家绿色金融的需求比欧洲、中国还大,“一带一路”将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巨大的新空间。

    助力绿色金融能力建设

    “我最近做了一个测算,‘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人均收入是中国目前的二分之一,人口是中国的2.5倍,到20年之后人口可能是中国的3倍。如果不采用新的绿色发展模式,而采用过去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模式,20年之后‘一带一路’国家碳排放可能是中国的3倍。如果真的发生,则意味着‘巴黎协定’的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必须通过各种方法来推动‘一带一路’外资绿色化和内资绿色化。” 马骏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

    2017年4月,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外投资的环境管理,促进绿色金融体系发展。推动我国金融机构、中国参与发起的多边开发机构以及相关企业采用环境风险管理的自愿原则,支持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生态环保合作项目落地。

    据马骏介绍,在外资绿色化方面,去年绿金委联合9个行业协会发起“中国对外投资环境风险管理倡议”,旨在推动中国机构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今年绿金委与英国合作,在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框架下成立了课题组,将组织专家起草适用于中国和英国投资者“一带一路”绿色化的自愿准则,逐步向全球更多的投资者推广。

    在内资绿色化方面,重点是要推动“一带一路”国家绿色金融能力建设。马骏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称,今年5月21日将在清华五道口举办“Green Finance Leadership Program”(绿色金融国际领导力项目),来自三十多个“一带一路”国家的近百名央行、金融监管局以及大型金融机构高管都会参加研讨班。

    “发展绿色金融必须有政策框架。如何起草政策框架,尤其是涉及到很具体的技术性问题,比如绿色债券涉及到定义、认证、披露等问题,‘一带一路’国家需要大量能力建设方面的帮助,中国有责任也有能力提供这样的支持。” 马骏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他认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中一个最大的亮点是绿色债券市场,中国建立的绿色债券生态体系在国际上领先。

    此外,在马骏看来,发展绿色金融能够吸引到更多的绿色资金,有助于解决“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全球尤其是欧洲有很多资金是绿色的,不投污染性项目,如果将‘一带一路’项目如海外园区建设成绿色园区,将项目绿色信息进一步透明化,就有可能会吸引到这部分资金。”

    应量化评估社会效益

    谈及“一带一路”绿色金融的发展,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部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曹明弟21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一年以来,“一带一路”绿色金融的具体产品已出现。中国工商银行卢森堡分行发行了首只“一带一路”绿色气候债券,募集资金21.5亿美元;中行巴黎分行发行15亿美元“气候债券”,资金主要投向“一带一路”的绿色项目;德意志银行资管公司也推出了“一带一路”清洁能源投资基金。

    “一个明显的变化是,不同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开发银行、投资银行、资管公司都参与进来了,‘一带一路’绿色金融的主体进一步多元化。” 曹明弟对记者说。

    丝路基金研究部总监助理杨捷汉在会上指出,在“一带一路”绿色投资中要发挥股权投资作用。“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股权投资不会增加债务国的债务负担,并且可以有效撬动债券类资金投入,从而解决项目资本金不足的问题。

    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刘世伟在会上表示,绿色债券具有“公开透明”的优势,市场影响力更大,并且能够约束发行人,投资人也可确保资金用在绿色项目上。

    杨捷汉建议,各方应在“一带一路”绿色投资中实现优势互补。政府应提供一个稳定的制度环境和开放的条件,并对一些高风险项目提供保障,承担一定的绿色成本;开发机构可在项目开发以及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上发挥特长;商业机构可在研发和推广方面发挥作用。

    她还指出,除经济效益之外,绿色项目能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东道国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因此应建立一套机制以量化和评估绿色项目的社会效益。

    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绿色项目投资时,往往面临着投资成本高、风险高、回收期长的问题,并且由于环境效益没有完全以货币形式反映在投资收益里,使得绿色项目的投资收益率达不到市场预期,投资者缺乏投资动力。

    亚开行报告指出,亚洲及太平洋地区若保持现有增长势头,到2030年其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总计将超过22.6万亿美元(每年1.5万亿美元)。若将气候变化减缓及适应成本考虑在内,数据将提高到26万亿美元(每年1.7万亿美元)。

    “这里每年2000万就是额外的绿色成本。” 亚洲开发银行能源和气候变化顾问莫凌水在会上说。她指出,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来解决绿色成本的问题,长远来看是不可持续的,需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亚开行的经验,是通过混合融资和与其他国际机构联合融资、建立绿色金融平台、在资本市场上发行绿色债券来降低绿色成本。

    针对这些问题,人大重阳成立了“一带一路”投资研究课题,由亚开行支持课题的执行。其阶段性研究成果《“一带一路”投资绿色成本与收益核算》提出了建立“绿色额外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的思路。

    “实际上一个投资项目,它的成本是上游传导下来的,都体现在末端,但效益并没有被内化。所以我们希望建立一种市场机制,把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视作一个整体的利益共同体,将成本和效益在它们之间分摊和分享。” 莫凌水说,“有量化的方法之后,需要建立绿色成本和收益一体化的评估机制,将收益内部化。”

    (编辑:赵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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