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1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工银瑞信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第1季度报告 2018年3月31日
2018年04月20日 06:59 证券日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公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公式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公式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21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智能制造主题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公式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一季度,A股市场受中美贸易战等事件影响,指数在3000-3300之间出现了宽幅震荡,市场风格也在波动中产生了分歧,一月份整体市场延续了17年蓝筹白马股的强势表现,二月份之后蓝筹股大幅回调,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新兴经济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相对收益。

    宏观层面,目前贸易战对中美经济增长预期影响负面,通胀预期边际抬升(特别是美国),其中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显著性尚不确定。

    本基金在一季度适度提高了仓位,维持了对白马蓝筹股的配置,适度加仓了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新兴经济类公司,净值承受了白马蓝筹股下跌的影响。从新兴战略产业政策看,国家对工业互联网、半导体、云计算、AI等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在逐渐加强,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将在制造业升级的大背景下,逐步提升上述行业的配置比例,增加组合的弹性。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7.9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公式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公式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公式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南京银行

    本报告期,本基金持有南京银行,该公司镇江分行由于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违反审慎经营原则,被中国银监会处以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上述情形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基金管理人的制度要求。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公式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公式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公式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公式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18年4月1日起生效。详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介发布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工银瑞信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文件;

    2、《工银瑞信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工银瑞信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基金 工银瑞信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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