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迎来强监管 海富通子公司违规被罚

ABS迎来强监管 海富通子公司违规被罚
2018年03月31日 03:34 中国经营报

  ABS迎来强监管 海富通子公司违规被罚

  易妍君

  随着资产证券化(ABS)业务的快速发展,针对相关中介机构的合规监管也日趋严格。

  3月2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较为详细地披露了海富通基金子公司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海富通”)旗下4只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违法违规的事实。违规的代价是,协会决定暂停受理富诚海富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3个月(2018年1月24日起)。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为了加强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督促各参与机构尽职尽责,监管层近期也发布了相关风险管理指引,以健全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4只产品4个漏洞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富诚海富通旗下涉及违规的4只ABS产品,在专项计划的设立、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四个方面均存有漏洞。

  具体来看,富诚海富通管理的“徐工租赁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设立时存有未揭示相关风险等问题;“天风证券一期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海通恒信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平安普惠宅E贷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则均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的问题。另外,前3只产品的信息披露有失准确完整。

  一般而言,交易所ABS的基础资产主要是非金融企业资产,比如租赁债权、企业应收款和信托受益权等既定债权。但不能是交易所规定的负面清单上的资产。而从名称上来看,富诚海富通旗下存有违规情形的ABS也主要是债权类产品。

  至于为何多只产品在程序的各个环节出问题,一位证券行业研究人士告诉记者,很可能由以下原因导致:由于粗心造成的内控程序在某些环节遗漏,执行人员对法律法规了解不足等等。她建议,公司层面应加强员工合规培训,设立专业的合规部门,并根据法律法规优化流程,以防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记者注意到,上述处罚是基于2017年证监会部署开展的证券行业“自查自纠、规整规范”专项活动的调整结果。据悉,该专项活动是通过行业全面自查结合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的。在检查阶段,证监会组织部分派出机构对13家证券公司和4家基金公司子公司的投行类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从内部控制和执业质量两方面对公司自查情况进行了检验。

  事实上,对于此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包括富诚海富通在内的几家存有违规情形的中介结构,今年1月26日,证监会就已公布了相关处分决定。在3家被通报的基金子公司里,富诚海富通受罚最重,其被采取暂停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3个月的自律惩戒措施;同时,证监会对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而所有监管措施也会计入诚信档案。

  对于此次被罚后续影响以及公司整改情况等内容,记者采访富诚海富通,不过,公司拒绝向记者具体透露。

  前述研究人士指出,如果公司在近期有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想法,那么3个月无法备案的处罚,很可能会(导致其)在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无法进行,造成流程停滞,并有可能导致相关业务的流失。

  事实上,资产证券化业务是富诚海富通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富诚海富通曾对媒体表示,将资产证券化作为公司的战略核心,首先立足于租赁行业,做深做透,再将业务渗透至地产、能源企业和其他具有稳定应收账款的业务。

  当下,坚持合规发展或许是富诚海富通需要直面的重要课题。

  据了解,富诚海富通已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从2018年1月24日起自行暂停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备案并且对相关纪律处分没有异议。暂停期满,富诚海富通应当向协会及所属辖区证监局提交专项整改报告和恢复受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的申请,经审查认可后,再予恢复受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

  强化ABS监管

  不难看出,有关部门对于基金子公司ABS业务的监管力度已等同于券商,这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基金子公司谋求转型过程中,ABS业务得以快速发展。

  2012年9月,首批基金子公司获批,随后的4年间,借助通道业务,这一相对较新的行业迅速发展,资产规模在2016年底一度高达11万亿元。但随着风险事件频发,监管政策逐一出台,大跃进式的发展模式将一去不复返。

  记者注意到,从2016年年底出台的基金子公司新规到2017年的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监管层对于基金子公司的合格监管正在逐步升级。今年年初落地的《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对其曾赖以生存的非标业务、通道业务又做出了进一步限制。

  受此影响,2017年以来,基金子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在不断回落。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月底,四大类资管规模合计28.85万亿元,其中,基金子公司专户业务管理资产规模7.14万亿元,占比24.75%。其专户规模小幅下降,2017年12月底,基金子公司的专户规模为7.31万亿元,但这一数据较2016年年底减少了3.19万亿元,降幅高达30.38%。

  在此背景下,基金子公司不得不谋求转型,以寻找新的发展出路。

  “去通道背景下,基金子公司陆续减小通道类产品所占比重,取消约定收益维度。主动管理类产品依旧是基金子公司发力重点,此外,子公司纷纷拓展新的业务探索,或者做大现有资管产品,来获得持续盈利。”上述研究人士表示。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基金子公司的主流转型路径有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FOF和PPP等方式,各家公司会根据已有资源或者其他优势来选择转型方向,不过,布局资产证券化产品是最为普遍的方式。

  甚至可以说,在告别无净资本约束、“通道”红利的时代之后,ABS业务正逐步成为基金子公司谋求转型的重要方向之一。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118家机构备案确认1125只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发行规模达16135.20亿元,较2016年底累计规模增长了133.56%。其中,仍在存续期的产品915只,存续规模11710.72亿元。按照存续规模统计,基金子公司发行的产品规模合计2142.22亿元,占比18.29%。

  就ABS产品而言,兴业研究资产证券化系列研报之一《ABS研究框架》指出,相比之下,企业ABS(管理人为券商或者是基金子公司)备选资产类型非常丰富,产品创新性也很强。因为产品创新比较多,基础资产的类型又比较丰富,由此产生的一些交易结构的设计的标准化程度就比较低。

  “增信方面,除了内部增信措施如内部分层使用之外,还叠加了外部支持等增信措施,融资的需求也都多样化,不仅仅是为了表外融资,还有其他的一些诉求出现。”研报强调。

  不过,并非所有产品类型的发展前景都被看好。申万宏源研究一篇研报指出,由于部分产品的基础资产中涉及资管计划作为委托人的债权,或者是银行委托设立的资金和财产信托计划,交易所或场外市场中部分信托受益权类的产品将明显受到监管限制。

  另一方面,从中介机构的角度来看,包括资产证券化在内的多项投行类业务仍处于被严格监管的状态。

  证监会此前表示,将通过完善法规体系从机制上规范投行类业务活动,督促中介机构切实提升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水平和执业质量,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并提醒,各中介机构应当结合自身问题深入反思、扎实整改,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和风险理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有效保障各类投行业务规范、稳健运营。

  地方监管也在同步加强。3月26日,贵州证监局披露了对辖区两家公司存续期ABS进行调研检查的情况,并希望通过这次调研检查,查找辖区ABS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梳理ABS业务风险隐患并进行分析总结,为ABS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积累经验。

责任编辑:关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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