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07日11:54 新华网

  新华社银川12月7日电(记者任玮)记者从宁夏银川市委组织部获悉,为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监督,银川市实行“一把手”任前经济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书面告知制度。通过早打“预防针”,确保新任“一把手”对新单位责任清、任务明、意识强,防止履职尽责不到位。

  根据《银川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告知办法》,“一把手”任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任期责任,提醒和督促“一把手”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规定,履行经济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职责。任前责任告知书由领导干部签署后,有关部门将留档保存并负责责任落实的跟踪监督。

  为防止不同行业责任内容雷同“眉毛胡子一把抓”,银川市根据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等不同特点,分类制定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精准告知领导干部任期内应当履行的各项责任。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等共性责任外,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侧重于履行公共职能和有关经济活动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及其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等;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则侧重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以及企业的资产质量、负债状况、经营收益上缴等责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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