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电影变成儿童的梦魇

­——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尽快建立电影分级制度

 

  如今,越来越多的影片选择在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期间上映,许多小朋友也将观看电影作为娱乐休闲的重要方式,要求家长带领自己走进影院欣赏影片。然而,目前正在热映的某部影片,却因含有较多的暴力恐怖镜头,使得部分小朋友在观看后受到惊吓,家长对此也颇有微词。

  目前,我国电影现行管理制度仍沿用1997年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的《电影审查规定》,按照此规定,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并未实行电影分级制度。对于在国内上映的含有暴力,血腥等片段的影片,由于缺少电影分级制度及相关强制性标准,部分片方和影院为追求商业利益,在影片前期宣传和后期售票过程中缺乏相关提示和警示标志,造成家长在选择影片时带有盲目性,只能根据影片的名称来判断是否适合儿童观看,对电影的内容一般知之甚少。

  为切实保护广大儿童身心健康,最大程度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观影需求,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

  一、出台电影分级制度

  所谓电影分级指的是对要上映的电影作品通过一定组织机构的审核,在保留原作基础上,不进行任何人为改动,只是做出提示性分级,在影片上映时,影院按分级要求进行售票,影迷也按分级要求进行观影。目前的电影不仅具有娱乐功能,更是文化与思想交流的载体,由于表达方式与内容的多元,观众的审美需求和接受能力的不同,一部电影几乎不可能同时满足6岁至60岁的观众。因此,分级制度对于保护儿童权益、保护电影艺术而言意义重大。

  对于观众而言,分级制度可以有效分流年龄尚且年轻,不适宜过早接触某些片段和影片的儿童观众,帮助家长确定影片的级别,净化儿童成长环境;同时对于影片本身而言,分级制度可以保持影片的整体逻辑结构和美感,促进电影产业向产业化、类型化方向发展,从而达到双赢局面。

  在具体操作上,电影分级可以根据学龄前、小学、初中、高中的不同年龄段划分,采取“强制加提示”的形式。对于强制限制级的电影,要在售票、入场时出示身份证方可观看;而非强制限制级可以提示未成年人的家长,由他们来选择。

  二、制片方、影院设立观影提示

  在电影分级制度尚未出台前,如果影片含有情色、暴力镜头等,希望片方和院线能够担起责任,通过电影片花、海报或在售票时为儿童观众和家长提供观影提示,提示观众该片为“少儿不宜”,从而帮助他们提前了解影片内容,选择观看其他合适的影片,避免那些可能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影片。

  三、家长在观影前做好功课

  带儿童看未成年人拍摄的电影是儿童成长的方式之一。但是有些电影,从片名和介绍上很难判断是否适合儿童观看。目前,有的网站除对影片内容进行介绍外,还会根据美国电影协会的分级标准对影片进行客观的分级,提示此部适合怎样的群体观看,并公布分级理由,为家长选择影片提供参考。家长在带领儿童观看影片前,可以先通过报纸、微博、网络等渠道了解此类信息,再决定是否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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