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12:32 千龙网

环保设施未经验收 北京市鑫麦家餐饮中心被罚款1万元

千龙网北京11月27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658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市鑫麦家餐饮中心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6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9月18日对北京市鑫麦家餐饮中心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村南清河大楼东2幢3号的餐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属于登记表项目,已经海淀区环保局2016年环评批复(海环保审字〔2016〕0650号),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14年4月投入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市鑫麦家餐饮中心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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