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13:10 千龙网

超标排放油烟 北京佳理餐饮有限公司被处罚

千龙网北京11月27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647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佳理餐饮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8000元。

海环保罚字﹝2017﹞6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9月21日对北京佳理餐饮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南八、九楼7号平房的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属于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检查时该单位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经检测,其油烟排放浓度为2.19mg/m3,不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2.0mg/m3)的要求,属于超标排放油烟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佳理餐饮有限公司改正,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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