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监会在官网上发布三份监管函。长城人寿、交银康联人寿、农银人寿因为人身险产品问题,被保监会禁止申报新产品6个月。

  此前,保监会检查中发现,上述三家公司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现金价值曲线不平滑,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

  其中,长城人寿的“长城鑫城3号年金保险”等产品备案材料在事后抽查审核中被发现,在计算相关产品现金价值时,变相突破了定价利率和预定费用率约束;拉平了不同年龄客户的现金价值,变相突破了发生率的约束。

  交银康联人寿报送的“交银康联交银优福添禧年金保险(B)”等产品备案材料经事后抽查审核发现,公司在计算相关产品现金价值时,直接使用客户所交保费按不同退保年度设置不同的预定单利利率计算,变相突破了定价利率、预定费用率和发生率的约束。

  农银人寿的“农银金太阳年金保险(C款)”等产品备案材料在事后抽查审核中被发现,公司在计算相关产品第5保单年度末及以后现金价值时,使用低于定价利率的贴现利率,变相突破了定价利率的约束。

  今年以来,保监会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了产品披露、回溯、退出、问责等联动机制。同时,不断提升监管的执行力,向全行业通报了近年来备案产品事后抽查发现的问题,规范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云中燕)

责任编辑: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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