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违法用海要施“硬手段”

  经济参考报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记者调研发现,一些沿海未批先建、未围先填、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海域用途等违法用海并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时有发生,部分项目直接导致海岸侵蚀加剧,破坏岸段植被,造成恶劣的生态影响。

  网民认为,用海更要护海,在海洋经济全面提速的新形势下,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更显急迫,要防患于未然,监管到位,坚持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零容忍”,用硬手段查处违法用海,牢牢守住海洋生态红线不放松。

  海洋开发应生态优先

  网民表示,日益退化的海岸功能与沿海地区人民群众对优美海洋环境需求的不断提高,已成为十分突出的矛盾。

  网民“亮宝”指出,近年来,我国海洋事业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对海洋利益的过度追求导致对沿海资源长期开发,海洋资源环境状况频频“亮起红灯”。部分海域海岛开发粗放低效,空间资源约束趋紧,陆源入海污染压力巨大,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一些地方围填海和海岸利用已经超载。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海洋可持续发展。

  网民“陈瑜”认为,海岸线是海洋经济发展的“生命线”“黄金线”,随着多年来海洋捕捞业的快速扩张,沿海地区一些地方面临着捕捞产能过剩、渔场秩序混乱、海域污染加剧、渔民转产困难等问题。在海洋开发过程中,必须遵循“海洋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减少人类活动对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造成的不良影响。

  用最严制度保护海洋

  网民指出,当前,我国在海洋空间资源利用方面已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基本稳定,但近岸海域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保护海洋生态仍须努力。

  “严峻的海洋环境状况、脆弱的海域生态系统,倒逼我们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海洋。”网民“夏前宝”认为,为有效遏制海洋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要在海洋环境脆弱敏感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区域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对各类海洋生态红线区分别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牢牢守住海洋生态红线不放松。

  网民“孙秀英”表示,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查处违法用海的手段要硬。依法严肃查处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让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处遁形。必须依法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以刚性制度约束人的行为,实现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

  (记者 李奕蕾 整理)

责任编辑:韩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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