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众筹“刷单门”暴露了什么

  【灵光一闪】

  当前的众筹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利益捆绑,并没有到一个可以让投资者高枕无忧的紧密度。

  蒋光祥

  近日有关京东众筹刷单事件开始在媒体上发酵,被爆涉及刷单的众筹项目达到1100个,甚至传闻其金融板块CEO本人也有参与某股权众筹项目的刷单。早在2015年淘宝、苏宁还在苦等监管政策明确之际,京东就已经率先出手上线了自己的股权众筹平台——东家。迫不及待布局的“胆大”背后也算“心细”:其平台本质架构还是在现有《公司法》、《证券法》框架下,诉诸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等常规手段;对于股权众筹配套的关键细则,如对于投资人的界定部分,参考了当时的私募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众所周知,在京东等知名平台介入这个行业之前,国内早已存在人人投、天使汇等少数股权众筹平台,但一直难成气候。举目所及,股权纠纷倒是时有耳闻。没有工商登记变更、没有定期财务报表,投资人与所有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存在信息不对称,此种类众筹实质上还是兄弟朋友搭伙做生意,盈亏都容易生出事端。应当说,京东此举在当时,还是有力地助推了此类平台标准化运作之势。但运作两年多来,作为一家标杆平台仍有这样重量级的负面消息被爆出,说明国内众筹之路尚处在猫腻频发的初级阶段,也引发了“刷单是否原罪”等诸多思考。

  细分来看,商品众筹一般数额小但种类多,波及面广。众筹如在没有“托”的情况下遭遇失败,或者即便成功,但发现到手产品有较大缺陷,只能当是给自己的兴趣买单。当知道存在刷单,体验可能很差。股权众筹则不再是纯粹兴趣导向,而是选择有意识地承担某种责任或者风险。带有风险高、流动性低、退出机制不完善、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较低、市场教育也不够等特点。项目失败了“东家”可以深表遗憾,不成功最多不收管理费;专业机构的领投人可以习以为常,东方不亮西方亮;但当初一腔热血指望跟风大赚的跟投人,恐怕只能独咽苦果,再倘若发现是被刷单等行为哄骗入局,则可能有法律纠纷。京东迄今累计完成了51亿的股权众筹,待样本量大到一定程度,也许还会有其他当前无法预计的问题一并进入暴露期。

  回归众筹尤其是股权众筹的初心,是让在传统金融服务渠道面前灰头土脸,却又嗷嗷待哺的万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互联网金融手段,有望得到来自不同应用场景的客户(这些客户对其所黏附的应用场景也具备起码的信任)的投资。京东等众筹平台的及时出现,从市场长期培育的角度来看,是一件好事,但“刷单”显然令事物走向了拔苗助长的反面,若当中有平台存私心而不惜给跟风的投资人“挖坑”,则性质更为恶劣。

  对于京东等众筹平台,显然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判若云泥,客户从债权到股权的投资转换,也许只在懵懂之间,但“东家”必须得跟进管事,项目筛选、投后管理这些只是最基本的工作,成人都知道做好一个企业不容易。何况“东家”也不白做,收融资总额的3—5个百分点,要知道,这是一个在传统金融领域令人艳羡的点数,这还没包括领投人额外可以获得跟投人收益的20%。

  刷单等负面新闻的爆出,也说明当前的众筹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利益捆绑并没有到一个可以让投资者高枕无忧的紧密度,既然股权众筹的参与者(跟投人)并非是无偿得到援助,那么相应地提些要求,强调平台的效用,追求利益捆绑,要求管理人和领投人一样,拿出一个关切痛痒的额度,同进同退,也并不为过。

  (作者系基金从业者、财经评论人)

责任编辑:周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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