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锋有鱼杯”港股模拟大赛火热开赛,报名交易即有可能赢取60万大奖!【点此报名】

  证券时报记者 于德江

  因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实控人的“不当”言论,引发监管关注,或者导致公司刊发澄清公告的事情不时发生,宝泰隆康恩贝近期就遇到这样的事情。

  通常情况下,人们容易简单地把原因归咎于董事长或实控人等当事人信息披露规范意识不足,董秘监督提醒不到位。但是,当事人领导的身份摆在这里,作为下属的董秘,如何监督提醒又成为了一门学问。

  在实务中,董事长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但具体的执行者是董秘。所以,董秘才是上市公司中信披规范意识最强的人。

  董秘应该怎么做,才能降低董事长的信披违规风险?笔者认为,除了常规的提醒督促外,还应该特别提醒他们注意身份的切换。

  董事长往往具有多重身份,企业家、经营者、行业专家等,在不同场合拥有不同的身份。作为行业的专家,在某论坛、交流会上发表自身看法无可厚非,拿自己公司举例也很常见,在这种情况,触发信披规定的风险就升高了。

  更为高发的区域还有接受媒体采访,面对记者的提问,董事长也容易疏忽,忘记信披规定。在实际采访中,笔者也深有体会,董秘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一切以公告为准”,说出的其他话也基本上为公告原文,董事长则相对随性了一些,可能会发表一些个人看法。可以说,董事长接受采访时,最紧张的是董秘。

  笔者曾采访的某位独立董事,是业内专家,关于行业信息知无不言,一旦涉及上市公司,便直接告知“不方便回答”。这就是信息披露规范意识强的表现,不混淆多种身份。

  具体到近期引起风波的宝泰隆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焦云,其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的“石墨烯产量及产能居全国第一”,“公司在石墨烯的技术储备和生产上在国内是绝对的第一”,“针状焦项目正在恢复生产,将很快出产品”。豪言壮语一出,公司股价出现大涨。

  在被上交所问询后,宝泰隆回复称,“系公司董事长焦云根据个人实践信息总结做出的个人判断,没有具体权威依据和数据来源”。之后,宝泰隆又收到了监管工作函,对各项目进展做了详细介绍,真实情况并不像董事长豪言壮语那般乐观。

  宝泰隆在收到监管工作函后还召开了专门的会议,焦云做了深刻检讨,董秘王维舟也展开自我批评,并表示要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康恩贝的董事长、实控人胡季强,作为企业家在某交流会致辞时提及公司未来销售目标及业绩增速等信息,被媒体广泛报道,引起市场关注。康恩贝因此发出澄清公告,相关数据系胡季强对公司未来发展中长期的设想和愿景目标,不构成公司的预测和承诺。

  如此看来,监督提醒其他人注意信息披露,董秘肩上的担子不轻。

责任编辑:马天元 SF180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