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1日讯 今日,保监会针对君康人寿的公司治理问题下发监管函。经保监会核查,君康人寿在股东股权、“三会一层”运作、内部管控机制、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君康人寿,保监会表示应当高度重视公司治理评估发现的问题,在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明确具体时间和措施,确保将每一项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同时,自本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君康人寿直接或间接与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的关联方开展下列交易:1.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2.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上述六个月期满之日起三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保监会将对此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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