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9日15:50 千龙网

销售护肤品不标明价格 北京金麦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被罚2000元

千龙网北京9月29日讯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发布“东发改检处[2017]1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金麦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被罚2000元。

处罚书显示,该单位于2017年8月3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3号新世界百货商场一期嘉媚乐专柜经营时,违反了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第九条的规定,销售5款“酵素红茶系列”护肤品、5款“银杏果净澈系列”护肤品不标明价格。

东城区发改委表示,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标明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且上述价格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

东城区发改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及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销售5款“酵素红茶系列”护肤品、5款“银杏果净澈系列”护肤品不标明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并于2017年9月20日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金麦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倪桂香,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百货、汽车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计算机及配件、木材、土产品、电器设备;展台租赁;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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