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3日电 长沙市住建委23日凌晨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购买的商品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22日,已经有重庆、南昌、南宁等地发布了楼市限购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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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称,在本市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下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本通知实施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本市无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长沙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在本市无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本市行政区域(暂不含浏阳市、宁乡市)范围。

  本通知自今年9月23日起施行。(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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