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2日10:54 千龙网

北京国俊文体天猫专营店涉嫌价格欺诈 被警告并罚款8000元

千龙网北京9月22日讯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出丰发改检处[2017]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国俊文体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被予以警告并罚款8000元。 

丰发改检处[2017]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消费者举报,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于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18日对北京国俊文体用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4月17日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2017年4月17日该单位在天猫“国俊文体专营店”销售“特价 美国LP护具 LP963 护肘 吸湿排汗保健型肘护套 篮球护”商品时,存在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举报人提供的材料显示:2017年4月17日,该单位在天猫网经营的“国俊文体专营店”销售的“特价 美国LP护具 LP963 护肘 吸湿排汗保健型肘护套 篮球护”商品,页面标注价格 ¥68.00,该商品在商品名称中写有“特价”字样,但并未标注特价的比较价。该单位对举报人提供的材料表示认可,并表示特价是针对品牌建议零售价比较而言的,并提供了相关依据。           

检查时,该款商品的商品名称中已无“特价”字样。 

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销售单、宣传网页等为证。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该价格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         

2017年8月2日,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时,该单位销售“特价 美国LP护具 LP963 护肘 吸湿排汗保健型肘护套 篮球护” 商品名称中已无“特价”字样。该单位已主动改正,符合减轻处罚情形。

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项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9月15日集体讨论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并罚款8000元。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