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6日讯 昨日晚间,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鲁恒升”)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员法院送达的关于金象赛瑞诉讼公司非法获取、披露商业私密的民事起诉状一份和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件,根据开庭《传票》的内容,将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第一原告为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被告为尹明大,第二被告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被告为宁波市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第四被告为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原告金象赛瑞以享有加压气相淬冷法三聚氰胺生产技术的商业秘密的身份,诉讼第一被告将原告的商业秘密披露给第二、第三、第四被告,并经第二被告委托,由第三、第四被告基于本案技术具体设计了有关三聚氰胺的工艺及其设备图纸及其技术资料,并应用与第二被告的 10 万吨三聚氰胺项目。原告认为四被告非法获取、披露并使用原告商业私密,构成了对原告商业秘密的严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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