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11日讯 今日中国银监会安康监管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因“向安康市XX建材有限公司发放两笔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借道其他公司将贷款资金回流,该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责令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