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经我局组织认证,江西鑫程药业有限公司和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公司信丰分公司(企业详情见附件)符合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58021;
传 真:0791-88158021;
通讯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电子邮件:zengch@jxfda.gov.cn。
特此公示。
附件: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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