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11日17:17 新华网

  新华社南昌8月11日电(记者高皓亮)记者近日从江西省赣州市纪委监察局获悉,针对此前赣州市中心城区空气污染集中爆发问题,经赣州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经市政府同意,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履职不力的市环保局、市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和记过处分。

  今年3月28日凌晨,赣州市中心城区空气中出现明显异味。经排查,空气污染源来自华劲纸业污水处理站、赣州市人民医院新院以及赣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由赣州市监察局牵头,联合赣州市政府督查室、法制办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认为,中心城区空气污染集中爆发,市环保局应承当一定领导责任,其下属章贡分局监管不到位,承当直接监管责任。赣州市环卫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垃圾填埋场监管不到位。赣州市人民医院执行有关环保法规不力。

  依据相关法规,赣州市监察局责成市环保局、市人民医院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分别给予市环保局章贡分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文杰、曾鸿等7名相关责任人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对其他5名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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