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地产商疑遭无间道, 借来2000万却丢了20亿公司

  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 吕方锐 北京报道

  2012年底,地产商胡绪峰为了给农民工结算工钱,民间借贷600万,之后他怀疑自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圈套——先后有几拨人以借款、融资和股权转让等名目,或威逼或哄骗,让他签订了多份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协议皆未兑现,公司股权却已被转走。

  为拿回公司,胡绪峰最近几年打了不知多少场官司,大部分都被判败诉。一方面是因为他手中掌握的书面材料极为有限,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怀疑自己公司的财务总监、管理公章和重要文件的行政人员都被对方买通;之前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现在也变成了对方的代理律师。

  2013年胡绪峰被查出患有食道癌,维权行动一度中止。今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目前案件尚未宣判。

  蹊跷的股权转让迷局

  2012年1月11日,陕西宏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润集团”)与一个名为王坚的人签订借款协议,宏润集团以旗下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宏润地产”)75%的股权为质押,向王坚借款600万。借款期限为3个月,月息为2%,但如果算上10%的违约金,月息最高可超过5.3%。

  彼时的宏润地产由宏润集团和胡绪峰妻子持股,宏润集团则由胡绪峰夫妇二人持股。之前宏润地产曾与西安穆将王村签订开发协议,全村785亩土地除去18万平米用于村民安置,还有法律规定的留用土地外,其他土地由胡绪峰自主开发。

  但在该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因村委会换届,导致安置补偿成本增加,宏润地产资金由此紧张。胡绪峰开始向王坚借款,前述600万是第一笔。

  《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拿到了这份借款协议,协议载明,宏润集团将持有的宏润地产75%的股权“无偿转让”给王坚,以保证按时足额向王坚偿还借款。如宏润集团按期还款,王坚应将股权以股权转让的形式还给宏润集团;如不能还款,股权则归王坚所有。

  虽然胡绪峰未能按时还款,但王坚后续还是分多次向其追加借款1600万。胡绪峰共向王坚借得2200万。

  胡绪峰称,2013年中贵股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贵公司”)提出以1.58亿元收购宏润地产15%的股权,并代胡绪峰偿还王坚2200万借款。没过两个月,中贵公司就毁约。王坚和中贵公司转而提出以5.1亿元购买宏润地产51%股权。

  当时胡绪峰已被查出患有食道癌,急需用钱。此前他曾以宏润地产18%的股权质押,从西安中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厦公司”)处借款8000万。此前15%的股权和质押给王坚的75%的股权也都需要赎回。胡绪峰没有太多选择,就和中贵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中贵(公司)至今没给我一分钱。”胡绪峰说。股权争夺却就此展开。

  2013年3月15日,签订协议当天,王坚、中贵公司法人代表李德安和中厦公司法人代表竺尧江还和胡绪峰签订了另外两份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内容为,王坚以3000万价格转让宏润地产75%的股权给中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为承认股权转让协议有效。按照胡绪峰的说法,他是被几个人控制后,被逼无奈签下了两份协议;同时他在业内的“师父”竺尧江假借从中调停,哄骗他将宏润地产法人代表让给竺尧江。

  “此前,中厦公司已经将宏润地产18%的股权,通过假材料,变‘质押’为‘转让’,获得了所有权。2014年8月20日,我的律师赴西安市工商局调取材料时发现,早在2012年1月10日,我向王坚借款前一天,王坚就伪造了一份《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将75%的股权转让到了自己名下。”胡绪峰称。

  官司节节败退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股东出资转让协议》的笔迹鉴定,协议上的“胡绪峰”和“王坚”的签字均不是二人的亲笔签字。

  但这一关键证据却没能帮助胡绪峰打赢官司。胡绪峰曾将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西安市工商局和王坚、中厦公司、中贵公司等多次告上法庭,但大多数判决都判定股权转让有效。

  法院认为,虽然2012年1月10日的《股东出资转让协议》造假,但事后(2013年3月15日)胡绪峰签订了前述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承认了王坚以3000万价格将75%股权卖给中贵公司的事实,也就等于承认了王坚持有75%股权的合法性。

  胡绪峰表示,工商局的股权变更登记是他在2014年8月20日方才得知的,2013年3月15日的两份材料是他迫于形势签订的,不存在事后承认的情况。

  另外他认为,2010年1月10日《股东出资转让协议》送达西安市工商局时,并没有2013年3月15日的材料,工商局不能以事后的材料去证明当时的股权变更登记有效。同时双方签字均系伪造,说明双方都未出面,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仅凭一份伪造的《股东出资转让协议》就同意了股权转让,是不合理的。

  案件的另一个矛盾之处在于,如果前一天75%的股权已经转让给王坚,第二天胡绪峰又怎么将75%的股权质押给王坚实现借款呢?

  2013年3月15日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王坚以3000万转卖股权给中贵公司,历经多次庭审,王坚和中贵公司方面始终没有拿出这笔钱的交易证据。

  多位关键人物疑“倒戈”

  胡绪峰屡诉屡败的原因之一是,其手中掌握的书面证据极为有限。他告诉《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其原因在于宏润地产的财务总监蔡某、管公章的行政人员王某都被王坚方面买通,很多材料被他们带走。

  2012年1月11日向王坚借款600万之前,胡绪峰并不认识王坚,是财务总监蔡某把王坚介绍给他的。

  按照正常情况,仅借款600万不可能抵押75%的股权,因为宏润地产注册资金4000万,75%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金为3000万。这还不包括75%的股权对应的其他权益。截至2012年底,公司仅对外投资就达8.2亿元。2013年的账面清算显示,宏润地产持有价值10亿的土地,还有11万平米的房源价值6亿。

  但当时正当年底,不得不给建筑工人结算工钱,正是他资金最为紧张的时候,财务总监深知这一点。胡绪峰称,恰巧王坚此时表现出的态度极为强硬,不同意75%的股权质押就不给借款,让他怀疑蔡某和王坚有过串通。

  2012年1月10日的《股东出资转让协议》的签字虽然是伪造的,上面却盖有宏润地产的公章。庭审中王坚方面曾承认,签字是宏润地产掌管公章的行政人员王某伪造的。胡绪峰方面赴工商局查询发现,当时还有一份公司委任王某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委托材料,盖了公章,他并不知情。

  2012年到2014年间,宏润地产曾聘请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下称“永嘉信律所”)担任公司法律顾问。蹊跷之处在于,2013年宏润地产与某投资担保公司发生纠纷,永嘉信律所的律师也是该投资担保公司的代理律师。同一家律所的律师,同时出现在了原告和被告席上。

  2014年合约结束后,宏润地产没有与永嘉信律所续签。宏润地产与王坚打官司时,永嘉信律所的律师又成为了王坚的代理律师。

  记者经过多方努力,联系到了永嘉信律所的主任韩某,面对上述质疑,他以记者身份不明为由拒绝了采访请求,态度强硬。另据悉,一周前韩某刚刚当选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

  永嘉信律所的郭某是王坚的代理律师,听明来意后,他同样以记者身份不明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财务总监蔡某的电话已经停机,胡绪峰听闻其已经移民。行政人员王某则告诉记者,她不接受采访,如果是政府部门或司法部门要求她出面,她愿意说明情况。

  记者曾于不同时段多次致电王坚,他均以正在开会为由挂断了电话。中贵公司的李德安称,事情已经过去5年,他记不清了,让记者咨询他的律师。截至发稿,该律师电话无人接听。

  对于股权变更登记是否需要双方面签,西安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只要不是投资公司就不需要面签。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和股东出资转让协议。材料真实性由提供方负责。

  在工商信息上,胡绪峰的“师父”竺尧江仍然是宏润地产的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据《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此前调查,2015年竺尧江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浙江警方带走,西安市碑林警方同时对其集资案立案。竺尧江的姐姐和女儿也因名下多家公司牵涉数亿元集资案,在同年被警方控制。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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