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收益债”办法出台 今年限额1.74万亿

  财政部再次为地方政府融资“开前门”,有利于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每经记者 张钟尹 每经编辑 贾运可 实习编辑 方芳

  继全国试点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之后,我国专项债品种将进一步丰富。

  财政部2日印发《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更多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探索分类发行专项债券,这意味着中国版“市政收益债”全面亮相,财政部再次为地方政府融资“开前门”。

  专业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按照限额管理的原则,2017年“市政收益债”将有1.74万亿元的发债额度。不过,有财政部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试点刚刚推出,地方上不一定能将额度用尽。

  地方今年未必能将额度用尽

  据新华社报道,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类似美国“市政收益债”,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债券。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市政收益债”的偿债责任由项目自身收益来实现,政府没有偿债责任,实现了债务的硬约束。

  虽然我国目前鼓励发行专项债券,但此次《通知》也明确指出,专项债发行要严格执行法定限额管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专业人士处获悉,试点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规模包括两个部分:新增部分,即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地方专项债券8000亿元;上年末专项债务余额低于限额的部分,约有9400亿元。以此推算,今年专项债发债限额为1.74万亿元。

  对此,一位财政部人士指出,由于试点方案刚刚推出,地方上今年不一定能将额度用尽。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版“市政收益债”实施方案的制定主体是省级财政部门。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相关专项债务的,依法由省级政府代为分类发行专项债券、转贷市县使用。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同一地区多个项目集合发行。

  有助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财政部已经优先选择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两个领域在全国范围内试点专项债券,这也是地方融资需求较大的领域。

  此次《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立足本地区实际,围绕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积极探索在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领域分类发行专项债券,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项目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有利于丰富地方政府债券品种、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提高专项债券流动性,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程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和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

  郑春荣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有政府性基金的、能够偿还本息的项目都可以尝试进行试点,项目收益型的专项债券将项目的收益与未来还本付息相捆绑,有利于投资者更好地判断投资风险,作出投资选择。

  一位财政部人士向记者举例称,包括机场、港口等建设在内的项目都可以选择专项债融资,目前已有地方政府在进行探索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防范地方债务风险被中央层面高度重视。对此,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依靠对应项目取得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明确了不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的偿债资金来源,探索实现不同类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封闭”运行管理,有利于锁定专项债券风险范围,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另外,进一步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的“前门”,有利于遏制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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