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13日05:53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7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建设杭绍台铁路 PPP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实现公司首次拓展突破性进入国内高速铁路领域业务市场,提升公司在轨道交通PPP业务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核心业务战略布局优化与跨越式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公司产品与系统在高铁领域的市场应用,积极拓宽和丰富公司产品线和服务范围,公司根据《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核准的批复》、《杭绍台铁路PPP项目投资意向征集公告》、《杭绍台铁路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要求,与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相关合作方组成投标联合体,进行前期投标与竞争性磋商,并已进入项目第一阶段PPP合同谈判阶段。该项目预计总投资412亿元,其中社会投资人占51%,公司占社会投资人的比例为2%,即公司参与投资额约4.2亿(含对应股权比例承担的债务,具体须以最终签订的PPP协议为准)。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根据现有已更新项目信息,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参与投资建设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有关该项目的最终报价、所有协议的谈判、条款确认及相关协议签署等事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述

  1. 杭绍台铁路(以下简称“本项目”)从杭州东站出发,经绍兴北站、东关站、三界站、嵊州新昌站、天台站、临海站、台州中心站及温岭站,全程共 9 个站点,全长 269 公里,其中新建正线北接杭甬高铁,从绍兴北站引出,共 224 公里,线路速度目标值 350km/h。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营,具体按照BOOT模式(建设-拥有-运营-维护)实施,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杭绍台铁路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运营期满后无偿移交省政府或省政府指定机构。

  本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为 448.94 亿元,预计总投资412亿元,包含征地拆迁费用、线战土建费用与机电设备费用等,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30%。

  2.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建设杭绍台铁路 PPP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建设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有关该项目的最终报价、所有协议的谈判、条款确认及相关协议签署等事宜。

  3. 本次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PPP项目交易对手情况

  1. 招标(采购)人及实施机构

  名称: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规划院”)

  法定代表人:何中伟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

  省规划院代表浙江省政府作为本次PPP项目政府招标(采购)人及实施机构。

  2. 中国铁路总公司

  名称:中国铁路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东福

  注册资本:1036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复兴路10号

  占项目公司股权:15%;

  3. 代表政府出资方

  (1)政府出资方一

  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省交投”)

  法定代表人:俞志宏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03号

  浙江省交投作为浙江省政府出资代表,占项目公司股权:13.6%;

  (2)政府出资方二

  名称: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市交投”)

  法定代表人:丁生产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148号六楼

  绍兴市交投资作为绍兴市政府出资代表,占项目公司股权:10.2%;

  (3)政府出资方三

  名称:台州市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铁投”)

  法定代表人:王华荣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台州市广场西路1号4-5层

  台州铁投作为台州市政府出资代表,占项目公司股权:10.2%。

  三、公司所在的社会投资人联合体合作方情况

  1.联合体成员一

  名称: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商业”)

  法定代表人:徐晓亮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耀达大厦289号1811室

  复星商业在联合体SPV公司(或合伙企业)中的股权比例:55.7%

  2.联合体成员二

  名称:上海星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星景”)

  法定代表人:龚平

  注册资本: 24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三层B391室

  上海星景在联合体SPV公司中的股权比例:0.1%

  3.联合体成员三

  名称: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

  法定代表人:任汇川

  注册资本: 12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7层(东北、西北、西南)、29层(东南、西南、西北)、31层(3120室、3122室)、32层、33层

  平安信托在联合体SPV公司中的股权比例:0.1%

  4.联合体成员四

  名称:平安财富理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富”)

  法定代表人:张要辉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5号238室

  平安信托在联合体SPV公司中的股权比例:0.1%

  5.联合体成员五

  名称: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奥特”)

  法定代表人:陈爱莲

  注册资本: 1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昌县城关镇新昌工业区(后溪)

  万丰奥特在联合体SPV公司中的股权比例:15%

  6.联合体成员六

  名称:浙江省基础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基投”)

  法定代表人:胡晓强

  注册资本: 1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号A幢25楼2501室

  省基投在联合体SPV公司中的股权比例:2%

  7.联合体成员七

  名称: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

  法定代表人:郑宏舫

  注册资本: 1102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象山县丹城镇建设东路262号

  宏润建设在联合体SPV公司中的股权比例:25%

  8.联合体成员八

  名称: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丽春

  注册资本:39,292.5733万人民币(公司于2017年7月6日新增股本至39,292.5733万股,目前正在工商办理增加注册资本中)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

  公司在联合体SPV公司中的股权比例:2%

  四、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30亿元,均为自有资金现金出资。注册资本采用实缴制(如属联合体中标的,则联合体应按照联合体协议的约定分别实缴出资),首期5亿元在PPP项目投资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实缴到位,剩余注册资本在PPP项目投资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实缴到位。

  2.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

  五、PPP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营,具体按照BOOT模式(建设-拥有-运营-维护)实施,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杭绍台铁路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运营期满后无偿移交省政府或省政府指定机构。

  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34年,其中预估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

  3.分红方式

  浙江省交投与绍兴市交投、台州铁投的出资部分原则上不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配,也不参与未来项目公司的清算分配。如项目公司有超额收入,按照超额收入分配调整机制分配。

  4.回报方式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期限为运营期前10年。

  六、投资目的

  1.上述投资符合公司核心业务战略规划。公司希望通过联合体方式投资本项目,参与项目建设。根据《联合体协议》等约定,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被推荐作为本项目设备设施系统实施方,从而获得稳定的相关机电系统集成与分包业务收入及利润。

  2.根据项目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具有一定的投资效益,具备经济可行性。

  3.积极参与浙江省“一小时交通”、杭州湾都市圈经济带以及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在加快温台地区融入长江经济带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布局过程中,拓展和抓住市场机遇,做大做强公司轨道交通核心产业。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如中标将是公司实现零的突破,首次进入国内高速铁路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公司轨道交通业务将覆盖高铁、地铁(轻轨)、有轨电车、城际列车等全层次轨道交通细分市场。

  2.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轨道交通PPP业务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核心业务战略布局优化与转型升级,通过投资与工程集成联动,实现公司主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3.有助于加快实现公司产品与系统在高铁领域的市场应用,积极拓宽和丰富公司产品线和服务范围与结构,推动公司信号系统核心设备(如联锁系统装备)、售检票系统等系列产品从地铁、有轨电车领域走向高铁领域应用,同时有利于推进公司轨道交通弱电系统集成能力在大铁领域的延伸。

  4.有助于树立并强化公司在轨道交通机电系统总包领域的行业地位,从而提升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强可持续盈利能力。

  八、风险提示与分析

  1.公司所在社会投资人联合体是否中标及最终签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政策风险:本项目投资大、运营期长,如遇到国家铁路收费标准调整、运营期客流不达到预期、政府政策性补贴调整等影响,对本项目的收入产生影响,将会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3.市场风险: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遇到市场情况变化,建设成本增加、建设工期延时、融资利率大幅上升等影响,会造成项目投资成本增加,导致项目投资回收期延长,降低项目整体收益。

  九、备查文件

  1、关于新建杭州经绍兴至台州铁路核准的批复

  2、杭绍台铁路PPP项目投资意向征集公告

  3、杭绍台铁路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补遗

  5、杭绍台铁路PPP项目投资合同(磋商稿)

  6、公司关于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联合体协议

  8、关于杭绍台铁路PPP确认谈判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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