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12日03:42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6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保证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的良性发展,公司同意与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网新集团”)及其子公司、浙江浙大列车智能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17年4月25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5月17日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 2017 年度上述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4,750万元(详见2017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系在原审议通过的基础上的新增金额。预计2017年度新增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762万元,2016 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560万元。

  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赵建、史烈、潘丽春、陈均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贾利民、韩斌、钱明星、宋航对上述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的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金额系在2017年4月25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5月17日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预计金额基础上的新增额,上述新增额未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5 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7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401室

  (2)法定代表人:赵建

  (3)注册资本:337,026,00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年6月6日

  (5)统一信用代码:913300007291218006

  (6)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除外);电子、通信及自动化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上述相关工程配套的电子、通信及自动控制产品及设备销售,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交通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设计与投资咨询;培训服务(国家设置专项行政许可项目除外);科技园规划咨询、开发运营服务和技术推广服务。

  (7)财务状况:截至本公告日,网新集团2017年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9)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截至本公告日,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控制本公司23.30%的股份,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10)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承接工程分包业务及本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进口代理及代管服务所支付的款项,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管理能力强,财务状况稳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因承接工程业务对其形成的债权最终成为坏账的可能性较低。

  2、公司名称:浙江浙大列车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列车智能公司”)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201室

  (2)法定代表人:胡征宇

  (3)注册资本:20,000,00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04月09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096531745B

  (7)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轨道交通产品、轨道交通安全监测技术;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至本公告日,列车智能公司2017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 元)

  ■

  (9)关联关系:列车智能化公司董事长胡征宇先生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车智能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10)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与该公司形成的交易系本公司向其出租办公用房,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管理能力强,财务状况稳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部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二)协议签署情况

  1、2017年,公司子公司与网新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实际控制的公司签署了《关于之补充协议》。关联方受公司子公司委托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工程质量和工期,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内容建成后交付给公司子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临安众合投资有限公司青山湖项目(A1区块)

  建设内容:办公和配套公建房屋建筑、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库(场)、设备安装、景观绿化、市政道路等为满足园区建筑使用功能。

  委托方式:本项目实行全过程委托管理。从项目前期到完成全部验收、入驻。

  2、2017年,公司与浙江浙大列车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办公用房。

  协议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租赁

  项目内容:公司将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国际4号楼12层(1/2层)的物业出租给浙江浙大列车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收款方式:按年支付。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与各关联方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 事前认可情况

  1、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和保障作用。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平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从而确定价格。从交易的方式看,双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具有独立性。我们认为2017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从交易价格到结算方式是公允公平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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