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路妍 北京报道

  作为掌握公司能否过会上市生杀大权的发审委一直都是证监会最重要的实权部门之一,手握重权的发审委员也是证监会违法违规的高发地区。

  今年以来,已有4名发审委员落马。其中,前证监会发审委员冯小树利用300万元资金非法获利2.48亿元一事在市场引发关注。证监会对冯小树也开出4.99亿元的巨额罚单,罚单金额在刷新发审委员处罚记录的同时,再次让发审委员权力寻租的问题推向风口浪尖。

  7月7日,针对市场关注的发审制度改革问题,证监会新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修订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能否杜绝权力寻租?

  具体来看,本次修订《发审委办法》主要涉及十方面内容,新规在提升发审委员选聘标准的同时,也对发审委员买卖股票进行更加严格的规定。与此同时,缩短发审委员的任职期限也是本次新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修改后的新规,发审委员的任期由最长不超过三届改为不超过两届,每年至少更换一半。

  高莉同时强调,考虑到目前专职委员已经满负荷运转,证监会将委员总人数由60名增加至66名。在任职委员的监督方面,除了增加对违法违规发审委员公开谴责的处理方式外,还将强化对委员推荐单位的责任。

  对于本次发审制度的修改,市场对此评价不一。

  天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荣表示,对发审委员任职资格严格审查和要求,缩短发审委员任职期限以及提高发审委员违法违规成本等规定的推出,对改善目前发审委员的权力寻租问题的确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财经评论员皮海洲就本次发审规则修改的具体规定表示,本次制度修改只是隔靴搔痒。“特别是对违法发审委员公开谴责的追加,并没有解决任何实质性问题,要真正改善目前发审委员权力寻租的现象,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大对涉事人员的追责及处罚力度,而非避重就轻地修改一些条框细则。”

  就目前发审制度的规则框架来看,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诉记者,发审委员掌握上市公司生杀大权,但在对其权力的监督上,还是以发审机构即证监会的内部监察为主,这就很难做到对发审委员违法违规的有效监察。

  考虑到目前IPO核准制的发审情况,以及注册制在短时间内尚不具备实现条件的市场现状,王智斌认为,在现有的规则制度框架下,要有效改善发审委员的贪腐问题,就应该加大对发审过程以及发审委员对IPO审核意见的信息公开,让全社会对其进行有效监督。

  陈荣对此也表示认同,他告诉记者,其实目前发审制度无论在对发审委员个人还是上市公司的规范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关键是制度如何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于公众质疑的IPO发审项目,证监会应该针对举报人意见进行认真监察、审核及意见回复。”

  主板与创业板发审委将合并

  值得关注的是,从本次高莉公开的发审制度修改中,主板与创业板发审委的合并也是对目前发审制度作出的一次较大调整。对于本次调整原因,高莉表示,鉴于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在审核理念和审核标准方面已经趋同,将主板发审委与创业板发审委合并,有利于统一审核理念和审核标准,优化配置行政资源,提高发行审核效率,也有利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登陆创业板市场或其自主选择的主板(含中小板)市场。

  但市场对本项规定调整反应两极。

  新浪财经首席评论员艾堂明告诉记者,主板与创业板的合并的确在优化发审资源配置,提升效率方面有一定作用。与此同时,考虑到目前证监会对发审委员专业背景的高要求,其在对主板与创业板公司审核的专业知识方面不会有太大问题。

  皮海洲对此则有不同看法,他告诉记者,既然目前A股市场设有主板和创业板,两个市场对上市公司在财务、技术指标等方面有着不同的要求。“我觉得分开审核更有利于提升发审委员在IPO审核上的质量,因为每个发审委员自身的审核效率是一定的,即便将两者合并对于效率提升没有太大帮助。”

  针对本项制度修改,有不愿具名的市场人士表示,本项修改对发审委员任职资格要求更加苛刻,对其任职期限缩短,但却将其审核权限扩大一倍,“直观感觉是证监会对发审权进行的一次内部调整与平衡。”

  编辑:严晖

责任编辑:金黄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