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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再升级 互金平台 “存亡”一线

  记者 杨佼 殷怡

  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治,经过一年多后,仍在不断增强。

  深圳市金融办官网7月3日晚间发布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深圳版《意见稿》”),这是继厦门市、广东省、上海市后,又一个地区性重磅P2P网贷监管办法。

  “深圳的这个监管细则,同其他地区相比,操作性更强,也更为细致严格。”多名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分析,总体来看,深圳此次出台的网贷监管细则,全面涵盖了明确监管分工、属地管理、准入标准等三大监管内容。

  事实上,不仅是深圳,此前已出台网贷监管细则的上海,也从资金存管银行方面提出了网贷属地监管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上海、广东、深圳三地均要求,新成立的网贷平台,备案登记时,要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合规说明,存量平台则须由具备证券期货职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法律意见对平台才是最要命的,大量平台根本就经不起审计。”业内人士说,解决资金池、大额借款问题,对很多平台来说,将是决定生死存亡的首要问题。

  “对于整个监管政策趋紧的趋势,我们做了自认为比较充分的心理准备,但当看到全文时,我们仍然感觉到对监管部门的(整治)力度估量不足。”华南地区一家经营时间较长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负责人表示。

  强调属地监管

  深圳版《意见稿》对于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要求,无疑是目前各地已下发的所有地方互联网金融政策中最为严苛的。

  网贷之家研究中心总监于百程认为,相比之前各地的监管办法,深圳版《意见稿》中有关“属地化”管理的要求是此次的一大特点。简而言之,即“本地注册、本地运营、本地存管”。深圳版《意见稿》的细则预示着各方面的“属地化”将成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基本监管要求。

  从深圳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平台将要为适应监管新规做出调整。比如,据不完全统计,约80%的深圳平台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44%已签订银行存管协议的平台,存管银行在深圳没有分行等。

  于百程表示:“存管行要求在深圳有分行及以上级别的网点,这一条比上海更严格。”据该机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7月3日,共有113家深圳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有60家。在与深圳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中,广东华兴银行与48家深圳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江西银行,签约15家;徽商银行和海口联合农商行分别排名第三和第四,分别签约7家和6家;新网银行排名第五,签约5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4家。

  值得关注的是,从与深圳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来看,目前仍以城商行为主,在这19家开展深圳网贷存管业务的银行中,有11家在深圳地区没有设立分行,其中签约排名前五的银行中,除广东华兴银行外,其他银行在深圳均未设立分行。

  “在哪里注册,就在哪里经营,是网格化的监管思路,可以便于监管。”友金所总裁李昌国说,深圳推行商事改革后,允许企业注册、经营地分离。但在网贷行业,这也会产生一大问题:一旦发生风险甚至恶意跑路事件,注册地、经营地有关部门责任不清晰,导致互相推诿,造成谁也不管的结果。

  “这也是一个准入条件,如果注册地、经营地不一致,肯定就备不了案。” 广州互金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说,未来此类平台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将经营地迁到深圳,要么放弃经营。深圳互金协会秘书长曾光亦称,长期无法联系的网贷平台,未来肯定无法通过备案登记,通过了也会被注销。

  设定准入门槛

  深圳此次出台的监管新规,还对网贷平台设定了多项前置性准入标准和条件。

  深圳版《意见稿》规定,网贷平台要向注册地区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后者应通过多方数据比对、信用核查、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部门会商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有效验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符合规定的才能上报深圳金融办。而市级金融办收到区政府的书面意见,对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规定的平台予以办理备案登记。

  此外,网贷平台要设置风控合规、销售监督和投诉受理部门,高管人员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更重要的是,还列出了四类高管“黑名单”:有犯罪记录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董监高人员,对该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且破产清算起未逾3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高管,并负有个人责任,且公司营业执照吊销未逾3年的;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董监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业期限未满的。

  深圳的上述规定明显更为严格,上海和北京对于网贷平台的高管人员只要求“没有犯罪记录”。

  更容易被忽略的是,根据深圳版《意见稿》,备案登记时,还必须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且法律意见书应对网贷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商事登记信息、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基本运营设施、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业务模式合法合规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此外,深圳版《意见稿》发布前成立的网贷平台,还需提供信用报告及产品信息、客户数量、业务规模、待偿金额、逾期及处置、原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整改情况,且上一年会计报表及由取得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网贷业务专项审计报告。

  广东、上海此前也有此类规定。上海市金融办要求,当地监管实施办法公布前已开始经营的平台,备案时要提供律所的合规经营法律意见,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贷业务专项审计报告。

  “要求备案时出具审计报告、律所法律意见,对平台来说才是最要命的,大量平台根本就经不起审计。”方颂表示,对于多数平台来说,目前面临两大问题,第一是资金池,资金池普遍存在挪用资金、亏损形成的亏空,这一问题很难通过审计。第二,大额借款转型,尽管监管在2016年就已出台规定,禁止大额借款,但大额借款仍然存在。对于很多平台来说,业务转型是决定生死存亡的首要问题。

  “寒冬”远未结束

  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十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整改实施阶段应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个别从业机构情况特别复杂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整改期最长可延至2年。

  业内普遍观点认为,整改的延期,说明整改的力度和范围都在加码。

  自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来,各地方平台积极整改。零壹财经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上半年末,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仅余1553家,占行业累计上线平台数量的29.9%。

  从运营机构的数量来看,2017年上半年行业风险得到一定释放。相关业内人士总结称,一方面,问题平台数量继续走高,截至6月末至少有3594家平台爆出问题,主要表现为网站关闭和失联跑路,但主动退出的平台相对增多。另一方面,受制于行业监管及市场竞争,新上线的平台数量同比明显减少。

  从收益率来看,其他标准化金融产品收益率逐级而下,网贷的综合收益率也逐月降低,平均借款期限逐步拉长。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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