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朱丹丹 北京报道

近年来,收单市场成为监管层关注的重点。

7月3日,来自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182家收单机构共处理收单业务713.90亿笔,金额76.50万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6.33%和47.17%。

“随着受理环境的不断完善以及线上线下收单业务一体化的发展,银行卡收单业务量保持高速发展态势,收单交易金额机构集中度有所提升。”协会方面指出。

不过,协会亦表示,收单市场仍然存在监管差异、线上线下价格多套价格体系并行、创新业务风险防控机制缺失等问题。建议加强行业风险信息共享,推进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手段在收单业务风险防控中的运用;加大对于违规行为和无证经营机构监管整治力度。

同时,《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梳理发现,聚合支付悄然爆发,引来包括工行、建行、邮储等银行纷纷布局。

多位业内人士坦言,聚合支付企业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协会还进一步分析指出,建议进一步完善对于聚合支付、条码支付等创新支付业务的风险防范要求;推动建立聚合支付模式下的信息传递的统一性、规范性,

仍然存在套利空间

来自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182家收单机构共处理收单业务713.90亿笔,金额76.50万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6.33%和47.17%。排名前十位的收单机构中,商业银行与支付机构各占五家,前十名收单交易额占收单总额的72.81%,比上年提高4.81个百分点。

“2016年,随着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的落实和信用卡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我国银行卡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快,银行卡产业各类型创新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受理环境不断完善,收单市场规模稳步增长。”协会表示。

同时,《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梳理发现,伴随着行业竞争不断加剧,收单业务违规现象愈演愈烈,近两年来,监管层也不断发文规范收单市场。

比如,去年2月6日,央行亦发布《关于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提示》公告,对部分地区发生的多起银行卡特约商户因与无银行卡收单业务资质的机构合作,导致刷卡消费结算资金未到账的事件做出了风险提示。 同年3月,又有部分机构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抽查情况的通报》等等。

“2016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政策的落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收单市场套码乱象,促使收单机构将发展重心从监管套利向提升服务质量转变,进一步释放了银行卡产业的创新活力,给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协会表示。

不过,协会还进一步分析指出,收单市场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风险,比如小微商户准入标准不统一带来的公平缺失、包括聚合支付在内的创新支付业务的价格机制有待理顺等;线下刷卡手续费价格体系仍存套利空间;目前银行卡收单市场对线下实行政府指导价模式,线上实行市场化定价,仍然存在套利空间;部分收单机构利用线上成本优势发展实体商户导致传统收单机构商户流失;新型支付业务亟待规范管理等等。

对此,协会亦表示,在收单市场监管政策方面,建议下一步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出台有关政策,统一不同监管机构对于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的监管尺度和标准,营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在监管加码和处罚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大部分支付机构更加注重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能力建设;加强行业风险信息共享,推进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手段在收单业务风险防控中的运用等。

收单机构积极布局聚合支付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在第三方支付监管趋严,牌照收紧等背景之下,第四方聚合支付爆发增长。

《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注意到,目前银行业纷纷布局“聚合支付”,包括工行、建行、兴业、浦发等多家银行都加入了研究或者推广“聚合支付”队伍之中。比如 6月22日,长沙银行正式发布互联网支付品牌"呼啦"。

根据协会调研的36家收单机构中,21家会员单位(58%)通过自身技术研发或与聚合技术服务商合作已经开展了聚合支付业务;4家会员单位(11%)正在推进聚合支付业务, 11家会员单位(31%)尚未开展聚合支付业务。

“受成本低廉、客户需求等多种因素驱动,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等加紧在聚合支付业务方面的布局。”协会表示。

据悉,目前聚合支付业务从形式上看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体现为商户布放智能POS,即融合了扫码、刷卡、云闪付、指纹支付、声波支付等支付方式中的两种以上的POS机、PAD或其他智能终端;第二种形式体现为条码台牌,即通过在特约商户收银台或餐桌等位置张贴、布放二维码,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等不同机构的客户通过扫二维码完成支付。

对此,协会进一步分析指出,从背后业务实质来看,聚合支付业务则是收单机构依托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或清算组织,借助以上各方的支付通道与清结算能力,利用自身的技术与服务集成能力,将一个以上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服务整合到一起,为商户提供包括“支付通道整合服务”、“集合对账服务”、“差错处理服务”、“技术对接服务”、 “会员账户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终端提供与维护”等服务,减少商户接入、维护支付结算服务的成本支出,提高商户支付结算系统运行效率,获取增值收益。

不过,聚合支付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遭遇 “二清”、盈利、监管等质疑。

对此,协会坦言,部分聚合支付服务商凭借自身掌握的商户资源与商业银行、收单机构开展竞争合作。部分聚合技术服务商在合作过程中,存在私自转接交易信息、截留存储商户信息等问题,涉嫌从事交易处理、资金结算等收单核心业务。

协会还进一步建议到,一是进一步完善对于聚合支付、条码支付等创新支付业务的风险防范要求,指导收单机构在商户准入、交易限额、交易监控、商户巡检等方面强化风险管理措施,同时强化身份认证环节技术应用,通过利用双因素认证、生物识别等手段提高客户身份验证的安全标准。二是推动建立聚合支付模式下的信息传递的统一性、规范性,以便聚合支付业务各环节能够有效监控交易的真实性,共同防范业务风险,推动建设良好的支付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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