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2017-030
债券代码:12245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的议案》。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6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八家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9,435,73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05 元,共计募集资金3,521,943,562.8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等直接费用20,809,717.81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01,133,844.99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2016年12月13日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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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为加速“印度工厂建设项目”可靠安全快速开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印度工厂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公司拟将“印度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印度古吉拉特邦巴罗达市变更到印度古吉拉特邦艾哈迈达巴德市。该地区有多家大型企业,可以提供较为充足的人力资源,各种配套设施较为齐全。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印度工厂建设项目”的变更仅变更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方式等未发生实质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6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印度工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2、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关于本次拟变更“印度工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平高电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关于本次拟变更“印度工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是平高电气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平高电气本次拟变更“印度工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印度工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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