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6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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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银永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永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永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6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6月28日—7月4日。

  自2017年6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开放期,2017年6月28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上述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在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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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 赎回费率

  1、设Y为持有期限。当Y<30天时,赎回费率为0.75%;当Y≥30天时,赎回费率为0。

  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业务办理规则、程序、数量限制等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27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白志中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联系人: 陈洪源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 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3)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胡学勤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 宁博宇

  网址: www.lufunds.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王超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永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永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临时调整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快速赎回额度的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代销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销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实际业务情况,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满足更多客户近期“T+0”快速赎回的需要,经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临时调整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中银活期宝货币”,基金代码:000539)快速赎回额度上限,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2017年6月27日15:00至2017年7月3日9:00期间,在中国银行指定平台(包括柜台、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对中银活期宝货币快速赎回额度临时调整为单个投资者单笔快速赎回申请的份额上限为100,000份(含),单日累计快速赎回申请的份额上限为100,000份(含)。

  2017年7月3日9:00后,在中国银行指定平台(包括柜台、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对中银活期宝货币快速赎回额度将恢复为单个投资者单笔快速赎回申请的份额上限1,000,000份(含),单日累计快速赎回申请的份额上限为1,000,000份(含)。

  临时调整期间,如有大额资金使用需求,请您提前做好资金安排。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普通赎回不受此次调整的影响,赎回金额和赎回次数不限。交易日15:00点前普通赎回,资金正常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内到账。

  二、重要提示

  1、以上调整仅适用于中国银行代销平台,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其他合作平台持有的中银活期宝基金份额不适用于本业务。

  2、投资者在办理业务前,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三、风险提示

  1、快速赎回(取现)服务可能会因系统维护、垫资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而暂停,该情形下投资者仍然可以选择申请办理普通赎回业务。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投资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4、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5、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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