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7年7月11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7年7月11日14:3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7年7月10日下午15:00—2017年7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7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 年7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1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方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李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彭飞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申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何建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赵德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宋思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1 选举文颖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2 选举陈铁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7年6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2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7月10日8:30-11:30,13:00-16: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731-8805161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17年7月10日16:00之前送达公司。(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王俊杰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湖南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邮编:410200)

  3、登记地点: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映波、王俊杰;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7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 :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7月6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4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6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4名,董事何建国先生、单汨源先生、严萍女士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17年7月4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方鸿先生、李辉先生、彭飞舟先生、申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何建国先生、赵德军先生、宋思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人选经本次董事会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任职资格合法。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鸿先生:出生于1964年,本科学历。曾任湖南省农机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湖南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进口部经理、美国常兴总经理、泰嘉科技董事长、上海衡嘉执行董事、湖南泽嘉执行董事、香港邦中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子公司无锡衡嘉、济南泰嘉执行董事,长沙正元执行董事,香港泰嘉董事,湖南省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湖南省机械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望城区第二届人大代表,望城区工商联兼职副主席。获得“2007年度影响望城十大杰出人物”、“长沙市首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望城经济开发区“优秀企业家”等称号。

  方鸿先生通过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9,264,900股(持有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通过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30,000股(持有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60%的份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方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飞舟先生:出生于1962年,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湖南省农机研究所工程师,中汽进出口湖南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泰嘉科技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彭飞舟先生通过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60,000股(持有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0%的份额),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彭飞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辉先生:出生于1964年,本科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湖南省农机研究所和湖南省机械工业局,历任工程师、生产处副处长、泰嘉科技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长沙博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功组织了“双金属复合钢带研发”、“双金属复合钢带产业化”、“高速锯切用双金属带锯条研发”等多个项目的实施,“双金属复合钢带制造技术”、“高速锯切用双金属带锯条淬回火一体化生产线”分获2006年、2010年长沙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李辉先生通过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60,000股(持有湖南长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0%的份额),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申柯先生:出生于1971年,研究生学历。曾任中联重科投资发展部副经理及部长、投融资管理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同时兼任中联重科董事会秘书、董秘办公室主任。

  申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本公司股东中联重科(持有本公司22.86%股份)董事会秘书、董秘办公室主任职务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申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建国先生:出生于1954年,研究生学历(中央党校),副研究员职称。曾任湖南省机械工业厅科技质量处副处长,省农业机械研究所任副所长,省机械工业局任科技质量处副处长,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规划发展处处长、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省机械工业协会会长、总工程师,湖南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建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何建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德军先生: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证券、期货特许资格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司法会计鉴定人。历任湖南电位器总厂会计、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高级经理、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部门主任、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副所长。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湘潭分所所长、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三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三特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德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赵德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思勤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中信戴卡轮毂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和君集团有限公司资深合伙人、深圳新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勤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宋思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宋思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6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17年7月4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名文颖先生、陈铁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人选经本次监事会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附: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6月24日

  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文颖先生:出生于1977年,本科学历。现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湖南农业大学客座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讲师团讲师、湖南省律师协会理事、湖南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南省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长沙市律师协会理事、长沙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文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文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铁坚先生:出生于1965年,研究生学历。曾任中联重科工程起重机分公司副总经理,中联重科物料输送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中联重科桩工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联重科中旺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中联重科工程起重机分公司副总经理、长沙一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铁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本公司股东中联重科(持有本公司22.86%股份)工程起重机分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铁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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